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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结案38亿元 浙江“互联网+调解仲裁”方便劳动者维权
2017年02月05日 20:05:2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张冰
【摘要】 去年,我国第一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正式施行,浙江各级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全年共处理争议案件11.7万件,涉及劳动者22.3万人,结案11.4万件,涉案金额3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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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2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这7000多元,你的;那1万多元,他的……”前不久,温州某酒店128名职工终于领到相关经济补偿和工资福利共计391.6万元。据了解,他们工作的这家酒店因拍卖款费被法院冻结,无法支付职工工资,导致该企业128余名职工集体讨薪。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后,启用应急机制,将该起集体争议案件圆满处结。

  去年,我国第一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正式施行,浙江各级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全年共处理争议案件11.7万件,涉及劳动者22.3万人,结案11.4万件,涉案金额38.1亿元。

  目前,浙江已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4.5万家,其中省部属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114家,并在148家非公企业、商会(协会)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全年全省基层调解组织调处争议6.69万件,全省乡镇街道和规上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55%以上案件在基层一线得到化解。

  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浙江坚持"互联网+调解仲裁",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全省仲裁机构96%以上案件实现网上同步办理。劳动仲裁效率更高、速度更快,尤其是对于工伤保险、劳动报酬等农民工争议案件,结案期限缩短至30日。

  2017年是仲裁工作制度恢复三十周年。按计划,浙江将继续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和仲裁庭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年结案率不低于92%、调解率在70%以上。


责任编辑: 杨俊霞

标签: 仲裁;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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