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报,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将于今年6月正式出炉。届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对通过国家层面公示评议的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授牌命名。
2月15日,记者从浙江食药部门获悉,在现有的31个省(区、市)67个试点城市中,浙江的杭州、宁波、绍兴均位列其中。
为探索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方法,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以点带面提升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自2014年7月起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截至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累计达31个省(区、市)67个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基础较好的地级市,涵盖人口4.3亿、国土面积115万平方公里,生产总值约占全国一半。
2016年9月下旬,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出台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2017版)》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统一了评价与管理办法、创建标准和行动指南。
其中,浙江、江苏等地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模式,同步开展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山东等地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各地掀起争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热潮。
不仅如此,各地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过程中还注重地方立法,共有14个省(区、市)出台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作为电商经济重镇,浙江杭州、宁波等地还率先出台网络食品经营管理办法。
目前,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4省15市)正在进行省级层面初评,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已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牵头成立由专家、媒体、行业协会、律师、消费者代表等各方参加的综合评议委员会开展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国家级媒体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今年6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对通过国家层面公示评议的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授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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