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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路不是你想划就划 私划车位属违法行为
2017年02月22日 16:22:0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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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私划车位(城管部门供图)

  浙江在线2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 通讯员 王婧 王昕)前两天,朱先生开车到杭州文二西路办事,因为违停被抄牌。他说,自己本来准备把私家车停到某银行门口的车位,但遭到银行保安阻拦住。保安告诉他,这里属于银行的专用车位,禁止他人停车。

  "杭州本来就停车难,怎么还有银行专用车位?"朱先生对此提出质疑,并向城管部门反映了此事。

  接到举报后,杭州市西湖区城管局文新中队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该银行门口确实有一停车区域写着"银行车位",但样子看起来很"山寨":停车线为白色,长宽比例明显不对,框内也没有白色箭头,看起来并不像是合法施划的停车泊位。

  "我们向西湖区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和交警部门核实,银行门口的停车位确实没有经过报批。"文新中队分队长邹勇说,尽管银行划车位的区域处于规划红线内,但这里处于敞开式区域,与市政道路相连,同样不允许私自划车位。队员随即向该银行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银行取消私划的停车泊位。

  对于这些"山寨"车位,该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运钞车等特殊车辆有临时停靠的需求,如果私家车停放太久将导致运钞车无法正常停靠,因此银行私划了车位。

  记者了解到,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的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或者停靠。

  一边是特殊车辆临时停靠的需求,另一边是居民享受市政道路等公共资源的权利。如何妥善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杭州城管部门答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银行门口属于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非市政道路,可以由产权单位向交警等部门备案后设置车位并自行管理,停车收费需向物价部门报备。而如果需要在城市道路上施划车位,可以向交警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待审核后予以施划。

  城管部门也给出提醒,在城市道路上,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道路建设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施划停车位,否则都将视为违法行为,将被处以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

责任编辑: 胡昕然

标签: 停车;城管;杭州;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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