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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才44天 竟被亲生父母卖掉
嘉兴一对外来夫妻接连生了5个小孩,做了傻事犯了法
2017年04月18日 06:53:1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黄娜 通讯员 南轩

  浙江在线4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娜 通讯员 南轩)“你们嘉兴人钱多,但是我孩子多。”

  出事前,张兵(化名)开玩笑时爱把这句话挂在嘴边。现在他都主动避开孩子的话题,“感觉抬不起头来。”

  他和老婆都是云南人,在嘉兴打工,共有6个孩子。迫于生活困难,他们将出生才44天的儿子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

  因遭举报,这原本暗地进行的交易被公安机关查获。孩子又返回一贫如洗的家,而孩子父母以及介绍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戒。

  出生才44天的男婴

  被亲生父母以6万元卖了

  去年1月,嘉兴南湖区余新派出所接到举报,有对夫妻以6万元的价格卖了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儿子。1月15日,男婴被民警解救,并交还其亲生父母。

  该男子张兵40岁,老婆李梅(化名)42岁,均是云南永善县人,2004年来嘉兴务工。他们婚后共生育了5个孩子(另外还实际抚养张兵弟弟的儿子,共抚养6个孩子),被卖掉的是最小的儿子,2015年11月7日出生。当时张兵因赌博欠债,生活困难,想将最小的儿子送人,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一对河北籍在桐乡做生意的年轻夫妻(无生育能力)。

  孩子出生44天后,双方见了面,并去医院给男婴检查身体,确认健康后,买家付款6万元,要求断绝来往,当天就抱走了孩子。两位中间人姜某和邹某分别拿了8000元和6000元,张兵夫妇最后获得4.6万元。

  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起诉

  法院最后判定为遗弃罪

  庭审时,南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兵、李梅、邹某、姜某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南湖区人民法院则认为,被告人张兵、李梅将亲生儿子交给他人收养,并收取4.6万元,其行为构成了遗弃罪。去年12月,法院以遗弃罪判处张兵、邹某、姜某有期徒刑一年;李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违法所得6万元予以没收。

  判决一出,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不服,并提出抗诉。日前,嘉兴中院作出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该案审判长范国珍说,这对云南夫妻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作为主要劳动力的张兵,2009年因车祸致双腿部分功能丧失,现在走路还跛脚。事实上,收养家庭因结婚多年没孩子,对这个男婴很疼爱,喝的是进口奶粉,新衣服新玩具买了一大屋子。

  “拐卖儿童罪立法的本意是要打击偷蒙拐骗孩子的人,针对出卖亲生子女的,法律上有严格的认定,最重要的一点是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该案审判长范法官认为,这对云南夫妻的初衷不是想以怀孕卖孩子来获利。

  家庭困难还违规超生

  打工夫妻生养6个孩子

  记者去了张兵的家,家里确实拮据,除了三个孩子在闹腾,没什么像样的家具。

  三个小孩中最大的一个今年9岁,是张兵弟弟的儿子(弟弟2008年因意外去世,弟妹出走,丢下了才二个月的娃),现在还没找到能接收的学校。另外两个小男孩,一个3岁多,一个1岁多,正是最需要照顾的时候。

  张兵说,老大也是儿子,已经17岁了,成绩不好,现在在一饭店当传菜工;老二老三是对双胞胎女孩,12岁,还在念书。

  既然经济条件差,为何生那么多孩子?“措施没做好,才生这么多……”张兵有些无奈地说。

  “家里真的困难,不然哪个父母愿意把自己孩子送走!”李梅说,一家八张口,就靠他们夫妻打工挣钱,勉强糊口,当时她心里不舍,但后来也同意了,“孩子去好人家能过好日子,跟着我们肯定受苦……”

  当初被送养的孩子如今已1岁多,会满地跑,一点都不怕生,特别爱笑。“我有次睡觉,被子没盖好脚,他竟会帮我盖好。现在还能让他帮忙拿东西,已经成了小帮手。”张兵看着娃,眼睛发红,“这些哪是几万元能买来的啊!”

  记者得到消息,南湖区法院的法官已帮忙落实好学校,9岁的孩子可以就近上学啦。

责任编辑: 洪慧敏

标签: 孩子;嘉兴;男婴;拐卖儿童;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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