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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11点多,醉鬼夜潜二楼被大伯刺伤。法庭上,他声称自己是受害者,不过
半夜带刀闯民宅,说是找厕所谁会信
2017年04月19日 07:03:2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方力 本报通讯员 尚法 尚检

  浙江在线4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力 本报通讯员 尚法 尚检)68岁的杭州人刘大伯至今还记得那个惊魂夜晚。43岁的持刀醉鬼俞某突然闯到他家里,短兵相接中,刘大伯刺伤了俞某。

  昨天上午,俞某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提起公诉。但在法庭上,他声称自己是受害者,当时只是喝醉了酒想上厕所。俞某为什么会半夜出现在刘大伯家?事情真如俞某所说吗?

  俞某是安徽人,案发前在杭州一家饭馆当厨师。按他说法,去年5月29日晚上,他喝了一斤多白酒,之后去望江门找老乡。中途想上厕所,看到刘大伯家里门开着就走进去了。

  但根据调查,事情不是这么一回事。公诉人结合现场勘验笔记和照片,发现刘大伯的房间位于二楼北侧,从一楼门口进入后,还要经过狭窄的过道才能爬上,且没有卫生间。一个醉酒的人会选择如此复杂的路线上厕所?

  另外,当晚11点57分,刘大伯回到房间发现俞某坐在床上,他下楼让侄子报警。等他返回楼上时,遭到俞某持刀对峙。在争夺过程中,俞某右腰背部被刘大伯刺伤。

  对于公诉人的说法,俞某极力辩解。

  “我肯定没有带刀,也没有和他对峙,准备离开时他却给了我背后一刀。”俞某说。

  “我神志不清了,反正没带刀。”他始终咬牢这一点。

  虽然俞某不承认,当时望江门一带搞拆迁也没有监控,但有充分证据证明他带刀了。

  原来,案发一个半小时前,距离案发地五六百米的住户周某报警,提及有醉酒人员持刀在门口,经他指认,醉酒人就是俞某。

  “俞某的入户行为未经刘大伯同意,且是深夜醉酒持刀潜入,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居住安全。”最终,法庭当庭宣判俞某非法侵入住宅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15天。

责任编辑: 洪慧敏

标签: 大伯;厕所;醉鬼;公诉人;杭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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