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嘉宜)作为望江门的拆迁户,去年赵先生的老房子拆迁。除了拆迁款,只要一年内买房,赵先生还能拿到额外奖励。没想到,一年不到,自己被限购了。
拆迁户因限购无法买房
拿不到7%的货币奖励
赵先生在望江门外直街有套60m2左右的房改房,由于面积小、房龄老,一家人多年前就搬离了老房子,住到品质更好的商品房里,老房子便一直出租着。
2016年初,赵先生收到通知,望江门的老房子被列入拆迁范围,很快会被征收。“当时拆迁办的人问我们,拆迁是选择货币安置还是实物安置,我果断选了货币安置。”赵先生告诉记者,根据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国有土地房屋被征收告知书里的规定,拿到拆迁款后一年内买住宅,根据购房纳税凭证,按照征收房屋价格的22%给予奖励。
22%的奖励分两笔支付,拆迁的时候支付其中的15%,余下的7%等买了房子,拿到纳税凭证后再发放。2016年4月签订征迁协议后,5月底赵先生就拿到了老房子的拆迁款,合计190万元左右。
赵先生想着,大部分的奖励都已拿到,协议约定只要12个月内买房就行,眼看着去年房价一直涨,就没着急下手。
直到今年3月底,赵先生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准备去付定金、签订居间协议时,经纪人一查档发现名下已经有两套房,按杭州最新的限购政策,赵先生属于限购人群,不能再买房了。
“买不了房,余下的7%奖励就拿不到,毛9万块钱呢。”赵先生不解,这钱本来就是奖励给货币安置的拆迁户的,“现在不是我不买房,是买不了房。”赵先生说,眼看着12个月的期限就要到了,应该怎么办。
杭州国有土地征迁货币安置
最高可拿房屋评估价142%
往年,杭州国有土地征迁多以实物安置为主。
2015年4月29日,杭州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在国有土地征迁安置中,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按期搬迁且在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的,根据纳税凭证,再给予房屋评估价格的22%作为奖励(新购房屋价格低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按新购住房价格的22%给予奖励)。
也就是说,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且一年内买好住宅房屋,最高能拿到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142%。
“现在选择货币安置拆迁的,都是按房屋评估价格的135%给到拆迁户。”上城区紫阳街道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表示,其中20%是货币补贴,15%是新购房补贴,另有7%得根据购房纳税凭证再发放。
“货币安置奖励从原来的22%提高到42%时,越来越多拆迁户愿意接受货币安置。”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在居住体验感上还是有差异,且从拆迁到真正入住,至少需要好多年租房过渡;有的拆迁户在拆迁前就已经买了商品房,对他们来说货币安置实用性更大。
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公布的数据,江干区常青夕照区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六天时间签约率达到100%,其中,选择货币安置86.36%;上城区望江单元SC0403-R21-08地块项目757户被征收户七天内征收签约率88%,其中,选择货币化安置达50%。
计划赶不上变化
如今遇限购该怎么办
相比实物安置,货币安置有助于加快拆迁进度。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早两年杭州楼市库存量过高,货币安置能有效地去库存。
2013年9月26日,杭州市区商品房库存量首次突破10万套大关;2014年7月底,杭州限购松绑前夕,杭州市区可售商品房库存量约13.4万套;2015年1月31日,杭州市区商品房库存量突破15万套,创历史新高。
面对杭州楼市巨大的库存压力,货币安置的奖励政策,不但能减少建造安置房的工程量,还能鼓励一部分拆迁户购买商品房。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的数据,自2015年《指导意见》出台后,选择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数量达到50%以上。
记者在采访杭州准拆迁户时发现,有不少准拆迁户都已做好货币安置的准备。“现在房子先看起来,等拿到拆迁款了再买房。”七堡一带的一名准拆迁户表示。有的则准备利用这笔现金做其他投资。
选择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大多是在杭州市区内已购买了商品房,就像赵先生,名下已有两套商品房,因此拆迁时才会毫不犹豫选择货币安置。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2016年杭州商品房库存急剧下滑,从供应量过大转变成供不应求,截至今年5月16日,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库存仅剩92915套。
于是从去年9月开始,杭州限购重启,并不断加码。一些拆迁户一年期限未满,尚未买房就碰上了限购,失去了购房资格。
因政策原因买不了房,拿不到余下7%的拆迁款奖励,这时又该怎么办呢?
“针对此类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讨论应该如何处理。”上城区紫阳街道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就此咨询杭州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就赵先生这样特殊的情况,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赵先生到房管部门具体咨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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