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寄养的方式,可以满足孩子们个性成长的需求,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新华社资料照片
家庭寄养教学康复中心的老师。
浙江在线杭州6月1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李玲玲 通讯员 傅哲宁) 从2001年开始尝试将部分孩子送到经审核的家庭寄养至今,杭州市儿童福利院在家庭寄养这条路上已探索了十几年,既积累了许多有效的管理经验,也遭遇了不少现实困难。
“最多时我们曾发展了200多个家庭参与,而现在的家庭数量是79个。其实我们也理解,毕竟我们的孩子大多有疾病或残疾,接受和照顾起来有一定难度。另外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目前寄养家庭依然集中在瓶窑农村一带,而且照顾孩子的还是以老年人为主。”在杭州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李燕华看来,这才是最大的困难,“当这批老人超过65岁后,就不能再做寄养家长了,所以按照目前的趋势看,需要新鲜的血液加入,比较理想的状态,是主城区的、家庭成员比较年轻的,也能够加入进来。”
为什么要发展寄养家庭
与收养不同,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民政部门会支付给这些家庭一定的费用。
我国各地民政部门对寄养方式的启动时间有早有晚,从全国意义上来讲,2003年国家民政部出台《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办法》,将这种模式制度化、规范化。2014年,又正式出台《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施行。与暂行办法相比,新规扩大了寄养儿童范围,明确了寄养经费使用问题,同时提高了寄养家庭的准入门槛。
为什么要发展寄养家庭呢?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考虑到孤残儿童的情感需求,在一个家庭环境中,他们能体会到本应属于一个孩子的家的感觉。“在寄养家庭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孩子,聊天主题都会与以前不一样,最简单的例子,他们口中的称呼就多了起来,他们会开心地讲自己的‘爸爸妈妈’‘姑妈姨妈’等,会讲‘哥哥或姐姐’陪他们玩什么游戏。”一路陪伴记者到寄养家庭走访的杭州儿童福利院副院长宋丽萍介绍道,“这种家人亲属间的情感交流是福利院集中养育所无法达到的。”
杭州儿童福利院对家庭寄养的探讨始于2000年底,那时福利院还在余杭瓶窑镇。1991年就进入福利院工作的李燕华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最初周边村民并不怎么理解,我们挨家挨户敲门宣传,为了带动更多人,很多同事都先动员自己的家人做起。”李燕华的妈妈、婆婆都成为寄养家庭的一员,直到因年龄原因才不做。
李燕华介绍,杭州儿童福利院的寄养家庭在2005年、2006年时最多,有200多户,在瓶窑很多村子也形成了一种氛围。
钱报记者在走访中也了解到,目前很多寄养家庭也是从那时延续下来的。
孩子寄养出去后福利院怎么管
把孩子寄养出去,福利院仅仅是给些费用就了事吗?
“当然不是,福利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因为瓶窑一带相对集中,我们院搬迁到西溪路后,就在村里专门租场地设立了家庭寄养教学康复中心,派驻10多名特教老师、康复师等专业服务团队,寄养家长们每天上午把孩子送到康复中心上课。下午各个老师再到自己负责的家庭去走访。”宋丽萍介绍。
据了解,福利院每月会支付寄养家庭一定的生活费与保育费,目前的标准是2000元左右,但根据孩子的情况不同费用有一定差别,诸如年龄小、照料难度大的费用会高一些。
那报名参加寄养家庭的人是不是更多考虑经济因素呢?
对这个疑问,李燕华与宋丽萍及寄养中心点的特教老师们表达了同一个意思,“补贴或许也是一个原因但绝不是全部。因为虽然福利院是选择了一些相对来讲情况还算好一点的孩子进行寄养,但也都有身体或智力的残缺,诸如脑瘫儿、唐氏综合征等,这些孩子需要24小时地照看,福利院的监管要求又很严格。别说钱还不多,就算多的话,没有爱心的支撑也难以长久。很多老的寄养家庭都习惯了这种生活,不舍得中断。我们现在面临的难题是怎么吸引更多新家庭的参与,尤其是主城区的家庭。”
驻扎在村里的特教老师做什么
记者来到福利院在瓶窑的家庭寄养教学康复中心,这是一幢带院子的民房。
毕业于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王希彬2012年到杭州儿童福利院工作,在总部一年后就开始驻村生涯。“驻村的最大感受是,我们每个人都像一个‘管家婆’,管着自己小组这几个家庭的大大小小的事,我们的手机需要24小时开机,家长遇上任何情况都是先打电话给我们,诸如孩子痉挛了、发烧了等等。能电话指导的就在电话里一步步教他们怎么做,不能的我们就马上赶往现场。我们这里的每个人骑电瓶车技术也都练出来了。”来自黑龙江的王希彬说话挺风趣。
特教专业研究生毕业的杨健比王希彬驻村晚一些,2015年才来,已经怀孕的她不方便再跑来跑去,就更专注于教学方面。“对这些孩子的接受力有一定心理预期,但是真上起课来还是需要更多的耐心与方法。”杨健告诉记者,上一个月的时间,她只教了一个内容,认识红黄蓝绿四种颜色,通过各种方式,认知课上区分不同颜色的杯子,美术课上用这四种颜色画画,“就这样重复再重复,孩子终于对这几种颜色有了一定的印象。看到他们笑脸的那一刻,我就很满足。”
寄养家庭长期招募,条件看这里
1.有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处于中等水平以上;
3.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寄养儿童抚育、成长的疾病;
4.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
5.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有社会工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文化教育等专业知识的家庭和自愿无偿奉献爱心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寄养儿童生活费、医疗费、学费等相关费用由儿童福利院提供或报销。
考虑到孩子康复、家访等需要,寄养家庭最好是余杭区、西湖区范围内,或在西溪路儿童福利院20公里范围内。
通过申请、评估、审核、培训和签约等程序,寄养家庭就可以把孩子领回家。
申请寄养家庭咨询电话:0571—85249063。
为什么要发展寄养家庭呢?最根本的原因是考虑到孤残儿童的情感需求,让他们体会到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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