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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道乱占、车乱开?海宁用“鲜花公约”治理
2017年06月06日 10:44:5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姚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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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6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姚玉琼)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一家常把货物堆在店门口人行道上的小百货店最近变了模样,不仅看不到随地乱摆的货物,门口还多了3盆漂亮的鲜花,把街边妆点得更美丽。居民们连连竖起大拇指,大家都说,这多亏了镇里创新实施的“鲜花公约”。

  为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让群众实现自治管理和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居民的文明意识和自律意识,黄湾镇结合自身实际,形成了“鲜花公约”机制。小镇的每家商户门口,都统一设置了星级经营户公告牌,有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分别代表守法经营星、环境卫生星和文明停车星。一颗星对应一盆鲜花,即守法经营鲜花、环境卫生鲜花和文明停车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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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江路的这家小百货店,就是在这种激励下主动求变。“‘鲜花公约’出来后,每户都收到了一份告知书。”店主郑某说,刚开始他还在观望,心存侥幸,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别的店都有了3盆鲜花,他的店门口却只有守法经营一盆鲜花,前来买东西的居民还跟他打趣,是不是其余两盆鲜花被人偷走了。被人几次询问后,他直言:“脸上实在有点挂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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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主动找到在街边巡逻的执法队员,问什么时候才能补齐三盆鲜花,并按照要求把运货车停到了公共车位上,店门口堆积的纸板箱也被全部清理,街面更是扫了又扫。第二天,镇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范宇杰立即就送来了另外两盆鲜花,“老郑,你这样就对了嘛,不过今后你要是还是车子乱停、门口堆满东西的话,我们还是会把花收走的哦。”他听了连连摆手,不好意思地笑了,“不会不会,以后一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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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鲜花公约”后,黄湾镇组织了一支综合执法和考评小组,每个季度对商户进行评比,无越门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等,才能获得守法经营鲜花;无卫生死角、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油垢等,才能获得环境卫生之花;带头做到文明停车并向顾客做好文明停车宣传,才能获得文明停车之花。“奖励的鲜花统一设置在门前柱上,每个季度更换一次。”镇长徐洪华说,这样一来,每家商户的经营环境就可以一目了然,让“鲜花公约”真正达到装扮店面、邻里约束、自我管理等效果。

  据统计,在“鲜花公约”实施后,黄湾镇越门经营从原来的每天30多起下降到现在1-2起,巡查发现率下降了95 %以上,实施后的近一个月来,更是实现了越门经营0举报O投诉。这里的大街小巷焕然一新、井然有序,居民、商户纷纷自觉参与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来。原来一些商户装卸货物时直接把车开到店门口堵断人行道的情形基本消失,附近居民好评度不断提高。

  “小城镇道乱占、车乱开,是个普遍存在的管理难题。以前,靠协商和劝导,收效甚微;靠刚性执法,只能解决一时,极易反弹,治标不治本。”海宁市整治办常务副主任陈亚东说,小城镇“三分建七分管”,只有居民和商户提高自我约束意识和邻里监督能力,将规范经营、环境卫生和文明出行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群防群治,才能达到小城镇管理和环境的良好“微循环”。

  目前,“鲜花公约”正在黄湾镇试点实施,下一步还将作为创新经验在海宁全市推广。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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