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唤的部分公职老赖。
浙江在线6月1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肖菁 盛伟 通讯员 林珊 实习生 饶爱萍)6月9日,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号推了一则微信,曝光了丽水当地的50名“公职”老赖,信息里包括他们的姓名、工作单位和照片。这些人在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地税局、运管局、经信局等工作。这则微信一经发布,当天点击量就“10万+”。
与此同时,当地报纸、电视台同步刊登了同样的曝光内容。这是丽水针对“特殊被执行主体”的“2017风暴行动”特殊执行行动。早在5月16日,丽水中院在丽水日报发布《关于敦促特殊被执行主体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这是行动的第一步,曝光是第二步,昨天是最后一步。
昨天,丽水市法院集中传唤“公职老赖”214人,其中拘传2人。当地县法院的一位法官说,公职老赖是“关键少数”,公职人员作为社会管理者,具有公共属性,更应该成为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引领者。省高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丽水把失信的公职人员单独“拎”出来做大批量的集中曝光,还是在中院层面,这样的专项行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部分公职人员债务
因替人担保引起
记者从丽水中院获悉,此次被执行的公职老赖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家出资企业等工作人员。
很多公职人员的债务都是由替他人担保引起的。当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所以,教训之一是不要轻易替人担保。
比如丽水某交通局工作人员所涉执行款100万元,就是民间借贷担保引起的。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处工作人员林珊说,这一批曝光的公职老赖大都是到期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或者有房子不腾空的。
比如,叶某是丽水某小学的老师,从朋友李某和潘某处借款共计11万余元。去年年底和今年3月,经法院调解,大家达成还款协议。判决生效后,除归还李某2.5万元外,其余部分一直都未予履行。李某、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莲都法院向叶某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履行义务。自动履行期限届满后,执行人员曾多次与叶某联系,叶某仍不履行。最关键的是,经执行法官查控,发现叶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和足够的存款。
5月中旬,专项行动展开后,莲都法院向叶某送达了敦促履行公告,但叶某没有回复。
昨天,执行法官再次给叶某打电话,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叶某到场集中约谈教育,后与两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达成月底前偿还欠款协议,双方和解结案。
老赖被集中传唤
接受远程约谈教育
昨天,丽水市法院集中传唤“公职老赖”214人,其中拘传2人。被传唤人员被带到各个执行法院的数字法庭,远程接受教育,了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后果。
丽水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庆严正告诫:“限制”将成为这些特殊被执行主体今后生活、消费的关键词,希望广大特殊被执行主体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否则,不仅要面临媒体曝光、司法拘留等措施,并且还会受到所在单位的处分。自5月16日发布1号公告以来,丽水市两级法院就特殊被执行主体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171万元。截至昨天下午3点,共集中传唤214人,其中拘传2人,上网布控4人,当场履行完毕6人,还有像前面说到的叶老师这样达成还款协议的。
公开曝光公职老赖
丽水有先例
去年9月,丽水市市区繁华路段的2个户外显示屏上,以及酒店、商城、小区等300多个显示屏上,滚动播报着132个“公职老赖”的相关信息,对“公职老赖”全方位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而这一次公告、曝光、集中传唤的组合拳,更是不留情面,“这只是第一批,以后这种模式会持续延续下去。”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称。在接下来的行动中,丽水两级法院还将继续通过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罚款,甚至是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刑事责任的手段,加大对特殊被执行主体的执行力度,并使之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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