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雅南)动动手指,6000多家“店铺”任你挑。这是一个在“云端”的科技服务平台。在这里“开店”的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工业设计基地等创新载体,货架上的“商品”则是10万余台(套)科学仪器设备和4万余项技术创新服务。这家网站,就是“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券服务系统”。
点点鼠标,亿元“代金券”等你拿。两年来,拿着这些“代金券”,我省已经有一万多家企业在“创新券服务系统”中租用了3万余次服务。这张“代金券”就是“创新券”。
近日,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共同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
如何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点燃企业的创新热情?2015年,浙江推出创新券。拿着它,企业就可以到科研院所等创新载体租用科研设备和服务。交易完成后,创新载体再到当地科技部门以券换钱。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创新券7.98亿元,使用额达到4.21亿元,兑付额达到2.6亿元。累计有1495家创新载体为11093家企业提供各类服务37424次。
据了解,修订版的创新券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扩展支持范围。创新券支持范围从原来的检验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等拓展到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包括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技术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专利质押、专利保险)等形式,鼓励各市县创新券的支持范围覆盖创新全过程。二是优化操作流程。申请使用过程由原先4个环节优化为2个环节。企业凭营业执照、创业者凭身份证完成用户注册,依据技术创新需求即可领取一定额度的创新券,各级科技部门不得额外增加审核标准、设置发放障碍、提高申领门槛;各地财政部门依据创新载体和企业在线提供的技术合同、发票、服务结果凭证(如查新报告、检验检测报告)等关键证明材料即时兑付,1个月安排兑付1次。
此外,修订版还鼓励全省各市县创新券实行通用通兑,支持企业使用创新券到全省各级各类创新载体寻求技术服务,各级各类创新载体经当地科技部门注册审核后,也可以在全省提供服务。除了省内资源,还鼓励各级各类创新载体接收外省市创新券,支持省内企业使用创新券支付外省各类技术创新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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