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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公布法治宣教责任清单
2017年06月22日 05:47:3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金春华

  浙江在线6月22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金春华) 近日,省普法办正式公布了2017年度我省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这是我省首次向社会公布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涉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12家省级法治宣传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的主管单位,共有57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其中,“共性工作”共5类,所有单位均需承担;“个性工作”52类,省司法厅承担8类,其余11家单位分别承担4类。

  今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省普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党代会报告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健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等要求,我省制定并公布重点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内容,推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责任编辑: 蒋敏华

标签: 宣传教育;法治;普法;法治宣传;清单;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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