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8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姜晓霞 记者 马焱)“最优”、“销量第一”……商家如果用这些绝对化的广告语宣传自己的产品,又没有有效证明材料,得到的结果很可能是重罚。昨天,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今年上半年虚假违法广告十大案例。
杭州市珍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在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以证实的情况下,在某平台销售“珍琦健乐仕成人纸尿裤”时,使用“最优性价比选用最优质的原料,拥有业内最低的原料采购价格,打造最优性价比”、“销量NO.1”等绝对化用语,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广州蓓贝日用品有限公司在某平台销售“孕蓓妊娠纹修复霜100g”,使用了“袪除淡化已生成的妊娠纹”、“修复实效见证孕蓓袪妊娠纹效果”、“预防妊娠出现、有效祛除妊娠纹”、“权威认证配方专利”、“国家专利技术”等广告宣传用语,当事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用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等违法行为,也被处罚款20万元。
置鼎房地产开发(杭州)有限公司在公交车车身发布的“置鼎时代中心”房地产广告中,含有“租金三年回报24%、即买即收益、递增回报率7%、8%、9%”等内容,构成发布含有投资回报承诺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款人民币55500元。
今年以来,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一直是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的监测监管重点。钱江晚报记者从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市场监管(工商)部门共监测媒体广告349728条,发现违法广告233条,违法率0.07%。全市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40件,罚没款283.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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