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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2017年07月28日 22:10:0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施宇翔

  6月13日,省发改委调研组到桐庐县调研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桐庐县政府官网)

  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委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经过全省共同努力,改革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但从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桐庐等地开展的改革重点督查情况看,商事主体设立和项目投资建设等广大企业关注的热点事项,仍未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成为改革短板。

  在经过大量调研后,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为全省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提供经验。“这既是为桐庐县深化改革提供的重要法制保障,也是推进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决定明确在桐庐县行政区域内进行商事登记,其经营项目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桐庐县政府应当确定工商部门登记申请时一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其他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实现一次收文、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对项目投资建设涉及的行政许可,桐庐县政府可以按照项目立项开工、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分别确定一个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办理。同时,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推进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等。

  除此之外,决定还对该项工作保障作出了相关规定。如推进政务“一张网”建设,对不适应“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按照“一件事”标准,公布审批事项等信息,创新工作机制,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等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决定施行后,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及时总结桐庐县及其他地区深化改革经验,为全省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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