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全媒体播报 正文
磐安:多管齐下织好地灾防治“五张网”
2017年08月28日 06:03:0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余丽 通讯员 张三庆 曹香玲

1.jpg

今年汛期,磐安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赴深泽乡马祥村新增滑坡地灾点指导地灾防治工作。(图片由磐安县国土资源局提供)

  浙江在线8月2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余丽 通讯员 张三庆 曹香玲)近日,金华市政府在磐安召开了“地质灾害‘三年清零’综合治理暨治危拆违工作”现场推进会,金华市政府相关领导对磐安县“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利用结合”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与会人员还考察了磐安学田村、安文镇朱锡坞村地质搬迁安置小区等治理现场,深入交流了经验。磐安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究竟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立足山区实际

  扎紧“安全网”

  磐安“九山半水半分田”,目前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7处,涉及19个乡镇,94个村,受威胁群众2015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国土资源局立足山区地灾多发的实际,综合施策,内展外延,创新模式。“十二五”期间,完成隐患点综合治理15处,其中大盘学田大型滑坡治理工程,采取“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利用结合”的模式,经国土资源部应急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等专家验收,被认定为创新治理的典范,在今年召开的“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会”上被列入视频交流示范,为全国提供治理样本。

  率先出台政策

  织就“保障网”

  磐安在全省率先出台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安置补助标准;强化用地和安置房保障。在“全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三年行动”现场会后,磐安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涉及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及时进行了调整;此外,磐安还把县级和乡镇移民小区500多套安置房作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点,并创造性地提出了置换安置方式,让想到县城、建制镇安置的群众共享安置机会,以加快县城、集镇人口集聚。

  实行挂图作战

  晒出“公开网”

  磐安按照“3年任务2年完成”的自我加压目标,落实责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每季一考核,实行最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并倒排时间,挂图作战,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两年的计划,今年安排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共32处,其中避让搬迁13处,涉及257户 859人;工程治理19处。截至目前,避让搬迁已搬离人员192户623人,完成率分别为74.7%、72.5%,其中异地搬迁安置小区安置17户53人,自选建房安置175户570人;工程治理13处已基本完工,完成率为68.4%。

  创新治理模式

  内生“资金网”

  磐安于2002年设立地质灾害“专项基金”,基金由土地出让金的2%和矿产资源出让金的20%组成。截至去年12月底,共支取专项基金3800余万元,治理地质灾害点80余个,应急排险工程150余起。为进一步提高地灾资金的使用率,2014年,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铁雄在磐安做地质灾害调研时提出,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周转金”,县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县财政投入2000万元设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周转金”,治理点新增的建设用地开发收入,纳入周转资金,形成新的治理周转经费。比如在2015年11月竣工的大盘学田地质治理中,项目总投资3600余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60万元。经过治理后,待稳定期观测满2年后,即今年年底可开发利用,可新增建设用地122亩,其中20亩已办理农转用手续。35户受灾户已于去年底安置在山体的前缘安全区,目前正在建造新房。工程被评为“浙江省优良工程”,真正实现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与拓宽山区建设用地空间”双赢的目标。

  强化宣传演练

  营造“群防网”

  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点,磐安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纸、广播等载体,全方位开展科学防灾知识的宣传。每年举办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累计有2000余人次参加,共发放《磐安县地质灾害防治手册》等宣传资料6000余册。如去年4月22日,以“珍爱生命,避让灾害”为主题的浙江省纪念第47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在磐安圆满举行,救灾演练等情况在《浙江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播出;落实巡查监测员每人每年1000元~4000元的监测补助,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同时,加强技术合作。磐安县国土资源局与省第三地质大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今年5月又建立了“院士工作站”;2016年新增县地环站,加大监测设备投入,安装了3台滑坡监测仪,试点引进了全省首台泥石流监测仪,综合分析预判临灾状态。今年,省地环院来磐安调研后同意,拟将马祥滑坡体地灾点建设为“浙江省地质灾害参观教育基地”。

责任编辑: 蒋敏华

标签: 地质灾害;治理;国土资源局;磐安;磐安县;搬迁;地质灾害防治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