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全媒体播报 正文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十三批信访件230件
前十四批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并公开
2017年09月04日 05:36:0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江帆

  浙江在线9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帆)9月3日上午9时,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二十三批信访件230件,其中,经中央环保督察组圈定的重点信访件为1件。

  第二十三批230件信访件中,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大气79件、水67件、噪声34件、油烟17件、扬尘6件、生态6件、垃圾4件、重金属1件、其他16件。按区域分类,其中:杭州55件,宁波40件,温州16件,湖州15件,嘉兴28件,绍兴30件,金华10件,衢州8件,舟山1件,台州27件,丽水3件;1件普通件涉2市,1件普通件涉3市,分别交办。

  截至9月3日下午4时,移交地方及省直部门办理的二十三批共4411件信访件中,重复164件。各地上报办结3023件。责令整改4423家,立案处罚2317家,拟罚款13101.62万元,立案侦查91件,行政拘留55人,刑事拘留60人。目前已约谈509人、5个单位;问责232人、22个单位,其中,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9人,科级以下干部172人。

  经省信访组审核,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省的前十四批信访件符合办结标准,予以结案并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公开。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责任编辑: 洪慧敏

标签: 督察;中央;移交;江帆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