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振宇 通讯员 余红梅)记者从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获悉,9月4日,该院对湖州织里晟舍22年前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汪维明、刘永彪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
1995年1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汪维明、刘永彪为劫取他人财物,经预谋窜至湖州市织里镇晟舍闵记饭店旅馆,物色抢劫对象。30日凌晨,二人在该旅店203房间采用榔头砸头的方式杀害旅馆住宿人员于某,劫得人民币20余元。后二人以退房的名义将旅馆老板闵某骗至203房间内,采用榔头砸头、绳子绑手、毛巾捂嘴的方式杀害闵某,劫得金戒指一枚。而后,犯罪嫌疑人汪维明窜至202房间内,用榔头砸头的方式杀害老板娘钱某及其孙子,汪维明、刘永彪又在此房间内劫取人民币100余元。后从旅馆后门逃离现场。
8月11日,湖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了织里晟舍22年前发生的特大抢劫杀人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汪维明、刘永彪被抓获归案。针对该案,吴兴区检察院当晚立即成立办案组,主动介入此案。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多次听取公安机关汇报,查看证据材料,并提出补强证据的相关要求。
9月1日下午,吴兴区检察院受理区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汪维明、刘永彪的案件材料后,9月2日、3日立即奔赴看守所提审,审查案卷材料。经依法审查认为,汪维明、刘永彪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于9月4日依法对汪维明、刘永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为此案发生在22年前,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过了20年的追诉时效,下一步,吴兴区检察院将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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