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 通讯员 叶莹)家住杭州市西湖区的沈大伯怎么也没想到,法院近日给他送来了一份不小的惊喜:在距离申请执行的案件程序终结了近15年之后,他拿到了265326元的执行款。
原来,早在1999年初,45岁的沈德全(化名)把24万元借给了朋友周晓东(化名),后者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该款于当年4月以前还清。可借款到期后,沈德全多次向周晓东催讨,均无果。
24万元,对于当时的沈德全一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沈德全将周晓东告上了法庭。西湖法院判决,周晓东归还沈德全借款及利息共计258216元,然而周晓东因经营失败,一贫如洗,根本没有钱偿付。为逃避执行,他长期不在家,法院于2002年依法裁定程序终结。
时间一晃,转眼已是15年,沈德全也已退休。
“我已经七八年没有看到过他了,就算找到了,也拿不到钱。”时间过去太久,沈德全渐渐淡忘了这件事。等到执行员联系到他,这才想起来,“隔了这么久,还能拿到这笔钱,太意外了!”
2017年,西湖法院在执行案件“回头看”的过程中,将沈德全的案子恢复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公安对被执行人周晓东进行网上布控。7月28日,周晓东在杭州地铁站被找到,鉴于其长期躲避执行,承办人拟对周晓东实施司法拘留15天,并要求周晓东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周晓东当天同意全额还款。很快,这笔执行款就被送到了沈德全的手中。
执行局局长朱光明解释:“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并不是法院不再执行,事实上,法院仍会定期“回头看”,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信息,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将案件恢复执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理利益。申请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西湖法院共恢复程序终结案件487件,其中执结案件422件,共执行到位标的1.7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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