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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探头”划片监督 绍兴打造“清廉国企”
2017年09月13日 06:46:3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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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管国有企业党支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工作推进会议)

  浙江在线9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近日,绍兴市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划片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督作出制度安排。

  办法规定,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规模、基层党组织数、党员数等情况,划为4个片组,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导下,坚持统筹协调、统分结合,实行划片监督。

  据悉,绍兴市目前有市属国有企业14家,下属基层党组织343个、党员5434人,涉及交通、旅游、黄酒、医疗、公共服务等多个行业领域。“相对来说,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对象多且分散、涉及行业领域广而复杂,监督的难度也大。”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建光向记者介绍,“《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办法》要求,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将把全部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4个片组予以监督。各片组组长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担任,组员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他干部,并实行定期轮换。监督对象则囊括了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必要时可延伸到其他干部职工。

  《办法》明确了4个片组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参与调查、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等在内的10项监督权限以及相应的8项主要监督内容。并提出各片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主要采取立项监督、专项监督、点题监督、巡回监督等监督方式,着力发现问题。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对市属国有企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追究责任的8种情形。

  “《办法》既给了各片组‘权’,也明确了他们的‘责’,就像延伸出了四个高清‘子探头’,让我们的监督工作能够真正‘动起来、硬起来、活起来’,更好地落细落小、抓早抓小,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为‘清廉绍兴’建设贡献国企力量,为‘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国企样本。”陈建光说。

责任编辑: 冯一伦

标签: 国有企业;绍兴;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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