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3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林翔翔 记者 董洁)9月13日,瑞安市纪委、市监察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据悉,今年以来,瑞安市纪检监察组织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紧盯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强化重点督办和直查快办,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以铁的纪律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案例一:违规办理失地农民保险并非法收受贿赂
2014年至2017年初,陶山镇林华村原村报账员夏晓雷在协助政府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和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中,陆续挪用被征地民基本生活保障调剂款和医疗保险费23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此外,夏晓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社保工作人员伪造他人身份信息非法为他人办理失地农民保险及转保养老保险手续,非法收受贿赂17.6万元,其中夏晓雷分得10万元。2017年7月,夏晓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辞退处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二:违规为父母办理低保获1.8万元
2010年,仙降街道埭头村村委会原主任许道威为了让他的父母通过低保审批,明知他要赡养的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良好,他的父母不符合低保条件,却在审批表上隐瞒与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以村(居)负责人的名义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并顺利通过审核。截至2017年8月,许道威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18652元。2017年9月11日,许道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虚增9.9万元工程款用于村里支出
2012年至2016年,芳庄乡周湾村党支部书记金生理、报账员陈旭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前溪道路青石扶栏、周湾至光头道路修建工程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及其他政府补助工程中虚增9.9万元工程款,用于村“两委”购买香烟、招待费、党员旅游费用等支出。2017年9月4日,金生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旭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违规支出扶贫项目工程招待费6409元
2014年至2015年,高楼镇大华村党支部书记王学权、村委会主任张传清、报账员陈建设在大华村前山道路扶贫项目工程中,违规支出招待费6409元。2017年9月7日,王学权、陈建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传清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瑞安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瑞安市纪检监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抓严管、挺纪在前,对在扶贫攻坚工作中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贪污私分、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为扶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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