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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回应:新规成果申报需经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
2017年09月19日 08:27:56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曾福泉

  浙江在线9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曾福泉)浙江大学日前发布新规,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原创作品,根据其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将可被认定为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可等同于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并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规定发布后引起热议,有人叫好,也有人提出有商榷之处。有声音认为,该规定模糊了学术研究和媒体传播的界限。

  浙大相关负责人19日接受本端记者采访时说:近日来,出台的这个办法在网络上形成了热议,非常感谢大家的关心、关注。网络文化成果是优秀的网络文化原创作品,大学要鼓励和引导师生产出高水平的成果。我校希望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对于满足办法中基本条件的成果申报,要由专家委员会以实事求是、严谨科学的态度,秉承严肃的学术传统、学术规范和学术标准进行严格评审,来看是否能评定为相应的学术成果。

  针对浙大这一新规,多数叫好的评论认为,面对互联网这个舆论阵地,优秀的文化成果不去占领,歪理邪说就会去占领。鼓励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扩大传播力,有利于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展先进文化。

  实际上,就在一个多月前,吉林大学也出台了《吉林大学网络舆情类成果认定办法(试行)》,鼓励优秀网络文章和网络舆情信息稿件创作。该办法明确规定,优秀网络文章的体裁为新闻评论,时政、高教、社会热点解读文章和长篇通讯文章,但规定消息类报道及散文、杂文、诗歌、小说、剧本、自传、书评等副刊体裁不视为网络舆情类成果。


责任编辑: 金林杰

标签: 网络文化;成果;网络舆情;网络;吉林大学;网络文章;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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