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宏)有的干部招待上级,再从财务里报账支出;有的干部明知招待费不能报账支出,还要套取资金支出;有的干部套取资金,组织外出旅游……他们都受到了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
有的干部“另辟蹊径”,在微信群里收红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
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将至,从浙江省纪委,到各市、县(市、区)纪委,都在密集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已有数十人受到处分!
从这些通报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哪些共性、特点?哪些方面是千万不可逾越的“雷池”?这些再次强调纪律的通报中,传递出了哪些信息?已阅君今天来聊聊。
公款吃喝,“变种”也要受罚
浙江有条规矩,叫“村级公务‘零招待’”。所谓“零招待”,差不多涵盖了所有层面:村级日常工作时;村与村之间工作联系;村内部活动;上级有关部门与村之间工作联系、开展活动时,都不得公款招待。
这条规矩,现在已经差不多覆盖了全浙江。“零招待”主要涵盖这几样:饭菜、烟酒,目的就是遏制“嘴上的腐败”。
从通报的内容来看,有些干部觉得查不到,“顶风作案”。
比如今天宁波通报的鄞州区横溪镇安监所所长何开丰、鄞州区横溪镇金山村党支部书记钱金道、村主任钱兆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就属这一类。今年3月29日、4月12日、4月14日,何开丰借到金山村指导工作之机,多次与村支部书记钱金道、村主任钱兆成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并中餐饮酒,还事后从村财务中报账支出,结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不吃,光报销香烟行不行?当然不行!
南浔区南浔镇浔南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法明,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鹤林二人,就在村级招待中违规报销香烟款。结果一人受党内严重警告,一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根据最近这些通报,有的干部还想到了另一招:明知没法报销,想方设法套取资金,来支付公款吃喝宴请的费用。
平阳县昆阳镇下薛村两委以偿还借款等名义从村集体账户套取资金52000余元,其中37000余元被用于村两委人员吃喝宴请。吃喝宴请费用的票据均由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薛声钿审核签字后报销。
无独有偶,长兴县和平镇独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邱海棠组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商议决定通过伪造土地征用协议书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村招待费,共计49685元。
这两名干部,都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过年过节请客吃饭,要是自己掏腰包,自然没人说,但要是动了公款的念头,那组织就要出手了!
婚丧宴请怎么办,大有讲究
节假日,很多人喜欢办各种事,图个热闹,这是民俗,大家也都能接受。但身为党员干部,办事之前,可要掂量掂量。
在最近通报的案例中,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葛德海办“造屋酒”的事,就被通报了。
造一次屋,却要办两次酒。一次以儿子的名义办,收了礼金165200元;第二天再以自己的名义办,收了礼金114000元。很明显,这是想避开关于“大办婚丧宴请”的“红线”,将一次宴请,“拆”成两次来办。这种“障眼法”很快被识破,结果是:葛德海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全部退回。
办的规模不大,行不行?也不见得行。
通报的案例中,有两名干部来自常山县。一人是常山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王人华,在办他父亲丧事时,请的客人中有他9名下属,收了礼金4500元;还有一人是常山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副主任宁永伟,在办女儿满月宴时,请的客人中有14名下属,收了11300元。
结果是一人受党内警告处分,一人受行政警告处分,收的礼金还要退还。
重要的话再说一遍:节假日办宴席,最好不要请下属!要是却不过面子,或者下属不请自到,那就千万不能收他们的礼金!
微信红包,想收就收?
一到过节,朋友群就活跃起来,群友们“厉兵秣马”,准备在那最关键的一瞬间,抢到“红包”。操作方便,动动手指就能完成;数额较小,收了精神没负担……可这是真的吗?
不见得!
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两名干部因为微信红包受处分。
一名干部是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朱山军,他是教英语的,兼职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授课,教大学英语二、四等重修班。他称自己帮助学生通过期末考试,要学生感谢他这个老师一下。结果学生们真给他发了微信红包,还有的是支付宝转账,总数4600元。
数额不大,对不对?结果,朱山军受到了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还有一名干部是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鳌江运管所工作人员陈联楚,负责辖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这些汽车维修行业人员给他发红包,名义是感谢费、节礼,主动发给他的微信红包,金额总计1080元,他索要的红包金额是1920元。
陈联楚受到的处分是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手机上的“红包”能不能收,党员干部千万要心里有数,先要看发红包的人,和自己的职务有没有关系;另外还要看金额和次数。要是涉及到职务职权的人发的红包,那个手指头还是别伸为妙。
和管理服务对象来往,悠着点!
《红楼梦》里有个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简单来说,人情就是熟人之间的互相帮助,互利互惠。你帮我一次,我就会在下次你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回馈你。
所以,手中哪怕有一点权力的人,常常会陷入一个人情泥潭,陷入一种预先设定的交易中。
在通报的案例中,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原大队长陈卫军就是这么一个陷入“人情债”的人,2014年间,陈卫军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相关费用由他人支付。接着2014年中秋节前,陈卫军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5条软壳中华香烟和2盒月饼,越陷越深。
陷得深,自然就拔不出。今年1月,因为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卫军被开除党籍;5月被开除公职,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北仑区白峰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王时海也“陷入”人情泥潭了。他母亲去世时,有人送上礼金2800元;后来受过一次宴请,并一起娱乐。问题就在出钱的人身上:此人姓吕,他恰好在王时海服务管理对象范围内。小事吗?不!前段时间,王时海被党内严重警告,还被行政撤职。
人和人之间,要有温情,但不管在什么时候,沾了钱物的人情,千万别碰。
其他值得注意的事,还有违规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福利和补贴等等。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老话:“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礼与贿、情与法的界限一定要分分清。过节时,脑袋那根弦更要绷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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