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 通讯员 凌宇磊)“谢谢法官上门为我解难,我是本案的被告,但我深深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坐在轮椅上的叶某紧紧握着慈城法庭法官姚薇的手,不停道谢。日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慈城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占有物返还纠纷案,庭审地点不在法庭里,而在被告家中。原来,考虑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慈城法庭特地把法庭搬到了被告家中。
当天上午,江北法院巡回法庭法官一行如约来到被告叶某的家中。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摆放着一张桌子和四条方凳,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各就各位,组成了临时巡回法庭。屋外也站满了原、被告家属及邻居亲友,他们认真旁听庭审。
据了解,被告叶某系房屋前产权人前妻,前产权人在与被告离婚前将涉案房屋出售给原告施某,并于2016年1月办了过户登记。但叶某系二级肢体残疾,无法走路,一直占用房屋,不肯搬离,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未果,故原告施某起诉要求被告腾退房屋。
受理该案后,法官姚薇在送达应诉手续过程中了解到,这是一起特殊的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被告叶某行动不便,到庭困难。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方便诉讼,慈城法庭决定启动便民措施,在征得原告施某的同意后,决定依法将法庭设在被告叶某的家中。
上午9时整,庭审正式开始,被告叶某情绪激动,认为前夫未经其同意出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指责法官与原告串通,要把她赶出房子,欺负残疾人。面对被告的质疑,法官姚薇耐心、细致为其解释,终于消除了她的抵触情绪,后续庭审得以有序进行。尽管双方没有达成调解意见,也没有当庭宣判,但对将法庭搬到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家中现场开庭的做法,旁听的左邻右舍啧啧称赞。
据悉,今年以来,江北法院慈城法庭围绕“笃学尚行,凝力行远”主题活动,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利用巡回法庭这一载体,构建起法庭与辖区群众交流的桥梁,让阳光司法走进乡镇,走进村居,走入当事人家中,努力做到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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