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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将出台严格的浙江标准
抬头见蓝天的日子,未来会越来越多
2017年11月08日 09:32:1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见习记者 杨一凡

  浙江在线11月8日讯 (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杨一凡)“希望抬头就能看到蓝天白云”,一位拄着双拐来参加听证会的市民代表说出了心声。

  昨天,在之江饭店,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听证会。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早有了“国标”,但和其它省市比较,作为在全国首先提出“超低排放”理念,并率先启动了“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的浙江省,在制定超低排放标准方面已处于落后位置。

  目前,山东省、河北省、北京市、上海市已经发布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地方标准。

  2016年,浙江总发电量为3190亿千瓦时,其中煤电为2098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65.77%,全省发电供热用原煤量10482万吨,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时间内还难以改变,燃煤电厂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占较大比重,地方标准的立项十分迫切。

  据了解,此次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燃煤电厂燃煤发电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检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煤电机组实现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后,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总量相对于“国标”规定的重点地区标准,将分别减排50%、65%和50%,明显减缓煤电对环境的影响,改善空气质量。

  听证代表们也就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进行了质询、提问也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杭州市听证代表李治国说,希望标准能够更严格,能够为新的测量方法的使用留出余地并增加一定的说明。从专业的角度,几位来自火电行业的听证代表在排放绩效、小时均值、测量手段等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意见。

  据了解,浙江省大型燃煤机组及地方热电锅炉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实现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

  “浙江标准”的立项、制定,将会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抬头看见蓝天白云的机会也将越来越多。

责任编辑: 金林杰

标签: 排放;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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