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全媒体播报 正文
浙江实施“滩长制”
2017年11月17日 15:46:33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 王小川

(环境)浙江实施“滩长制”

  11月17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白沙村,镇级滩长、金清镇副镇长徐学武(左)、村级滩长施传红(中)与网格员陈君清一起巡查当地沿海滩涂。浙江省借鉴“河长制”治水的经验,把海滩生态环境监管作为“河长制”的深化和向海洋的延伸,全面推行“滩长制”。根据浙江省《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2017年底前,浙江市、县、乡(镇)级海滩实现“滩长制”全覆盖。新华社记者 王小川 摄

责任编辑: 吴盈秋

标签: 滩长制;海洋;保护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