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 通讯员 孟焕良)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浙江三级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此外,各地根据实际开展不同形式的公众开放日活动。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上午10时15分,庄严肃穆的誓词在省高院大法庭响起,而在全省轮巡视频上,中基层法院法官手握右拳、面向宪法,同步进行宣誓。
据悉,观看省高院宪法宣誓的,还有来自浙江大学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40多名学生。宣誓活动结束之后,他们参加了省高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大学生们兴致勃勃地参观省高院院史馆、省高院大中法庭,体验敲响法槌的庄严肃穆之感,并在信息化集控中心感受科技审判的魅力,还远程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对法院工作以及省高院建设有了初步认识。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则与西苑中学联合开展模拟宪法宣誓和模拟法庭活动。在金华中院法官的带领下,西苑中学近千名师生集体宣誓,感受宪法的庄严。宣誓仪式后,西苑中学73、74班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活动,亲身体验刑事案件的庭审现场,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
12月4日上午,嘉善法院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和上街法治宣传活动。图为该院第二批入额法官在国旗前庄严宣誓。屠夏岳 摄
12月4日上午,嘉善法院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法官宣誓和上街法治宣传活动。图为该院第二批入额法官在国旗前庄严宣誓。屠夏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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