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7日讯(浙江在线 钱唐)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和力量,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我们聚焦这一改革目标不动摇,有针对性地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使反腐败的铁拳攥得更紧、威力更大,做到了“打虎”不停歇、“拍蝇”不手软、“猎狐”不止步,兑现了届末之年、试点期间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承诺,巩固发展了来之不易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为夺取压倒性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数据是最好的印证。从2017年3月17日杭州市上城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对一名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开始,到2017年11月20日,全省各级监察委员会共对154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2017年1月至10月,全省共处置问题线索33618件,同比上升77.1%;立案13393件,同比上升0.9%;处分11967人,同比上升8.8%;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2名,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人员4名。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把“四种形态”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监察工作之中,对一个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的把握更加精准,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进一步彰显。2017年1月至10月,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1705人次,同比增长108.7%,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1.2%,“第二种形态”占23.6%,“第三种形态”占7.5%,“第四种形态”占7.7%;前三种形态同比分别上升351.7%、39.2%和10.4%。应该说,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越打越有力,形势越来越好。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干部群众给予很高评价,成绩值得充分肯定,经验值得深入总结。同时也要看到,改革创新永无止境,监察体制改革只是开了个好头,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充分发挥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体制机制方面的新优势,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继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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