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 蔡琳)原浙江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金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何加顺,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至今已对4名省管干部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7年,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新优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兑现了届末之年、试点期间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承诺。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2017年12月22日,省纪委通报了绍兴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徐明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释放强烈信号——纠正“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过去一年,我省持续高标准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72起,处理党员干部186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8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81起,党纪政务处分431人。
紧盯重要节点,严肃查纠“四风”,已成为我省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的重要手段。2017年的重要节点,省纪委均印发通知、通报曝光,层层设置防线,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同时,建立重要节点每天紧盯“四风”的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一年来,全省共开展明察暗访20634批次,发现问题线索11890个,处理5839人次。
持续通报曝光。2017年,全省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37起1185人,并督促各地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2016年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均点名曝光。
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2017年,全省共有2个党组织及162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本地区本单位“四风”问题突出,受到党内问责。
“打虎”“拍蝇”力度不减
2017年12月27日,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原浙江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金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2017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5163件次,立案16473件,其中地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240人;党纪政纪处分16432人,移送司法机关267人,用实际行动向社会表明,反腐败决不是一阵风、决不会缓一缓。
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我省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制定《关于规范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提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同时建立函询了结反馈机制,对如实说明情况且反映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对其说明予以采信,了结后反馈给被函询人,体现了党对干部的信任。2017年,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798人次,比上年增长92.1%,第一种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1.5%、23.9%、7.4%和7.2%。
“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2017年,我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指导县乡两级纪委继续突出民生资金、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10起,处理1880人。
2017年7月初,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后,省纪委制定下发相关意见,就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在全面开展“三级联查”基础上,省纪委会同省农办、省财政厅等职能部门组成7个专项督查组,对淳安等26个县进行实地督查和调研。2017年,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89件,处理305人,党纪政纪处分212人。
追逃追赃再发利箭
2017年12月1日,省委党史研究室原干部、“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在潜逃3264天后被缉捕归案,成为全国“百名红通人员”被追回的第50人。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浙江追逃防逃工作力度持续加码。2017年8月,省纪委省监委专门组建追逃追赃部门,11个市均设立追逃追赃办公室。我省还明确规定原由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法律层面办案主体不变,继续由检察院负责案件追逃工作,监委积极配合;监委新立案案件则由监委全程负责追逃工作。
机构不断加强,机制不断完善,推动追逃防逃工作取得新成效。据统计,2017年,全省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9名,其中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人员7名,包括2名“百名红通人员”;追回赃款3.6亿元。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我省坚持追逃防逃并重,强化力量健全机制,确保不新增外逃人员。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出国审批、证照集中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另一方面,扩大监督范围,将加强规范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的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
目前,我省已在执纪审查、巡视、审计、大额可疑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阻止出境等防范措施,形成防逃“条件反射”,织密防逃追逃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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