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沈蒙和)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指导推动,以培养学生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主要通过学校组织的集体旅行或家庭亲子旅行、安排在外食宿等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其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据悉,浙江将用5年左右时间,创建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个以上、全国基地20个以上。遴选公布省级营地10个以上、省级基地100个以上。各地要围绕“红色之旅”、“生态之旅”、“文化之旅”、“活力之旅”主题,精心筛选打造3-5条面向本区域的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根据意见,中小学各学段研学旅行一般安排在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学年组织安排1-2次研学旅行活动,每学年合计安排研学旅行活动小学3-4天、初中4-6天、高中6-8天。研学旅行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
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
2018年,各县(市、区)要分别确定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以上学校先行试点。经各地申报,确定湖州市及其5个县(市、区)、杭州上城区、宁波鄞州区、温州鹿城区和龙湾区、嘉兴秀洲区、台州天台县和仙居县等为全省整体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试点市县。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各设区市应至少有1个县(市、区)整体推行。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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