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知道这个不能卖!”象山西周一美容店老板周女士(化名)对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说道,“我跟韩国那边的总代理已经谈妥了,也取得了产品销售资格的认定证书,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了,也没有仔细去查过。”
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化妆品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家美容店的柜台上陈列着无任何中文标签的面膜、BB霜等化妆品。经询问得知,该批产品由该美容店负责人从韩国订货,并通过物流发货至国内,在实体店销售的同时还借助微信朋友圈进行网上销售。
“这批货是今年3月份订的,也是第一次订,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是我自己买来自己用的,”周女士说,“后来一些朋友看到了,就让我给她们也带几瓶,慢慢的,我就冒出了在朋友圈里做代购和销售的想法。今年4月,我注册了美容店,本意也是想把生意做大点,没想到触犯了法律。”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须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事项批件”和批准文号,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方准进口。经正规渠道进入国内销售的进口化妆品,其包装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址、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含量、日期标注、必要的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等中文标识。
市监局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已分别构成销售标签不符合规范的化妆品、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但念在当事人是初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从轻处罚。
“其实这也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执法人员介绍道,“和代购性质不同,在国内经营进口化妆品或其他产品时,必须完善相关手续,证明来源渠道合理合法。”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并关注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同时可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查询所购买的化妆品是否有正式批文。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为非正规渠道进入,质量难以保证,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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