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 通讯员 林图 封泳)全省有多少林地?公益林有没有被占用?湿地保护情况如何?近日,省审计厅对省林业厅厅长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对我省“森林生态账本”进行打分,这是我省首次对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首次在部门层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在我省开始探索并逐步推开。”负责此次审计的省审计厅农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相比以往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履责审计有很大不同。“在市县层面侧重于审执行,而部门层面注重审规划、审决策。”省审计厅农业处负责人说,这也给审计组出了难题,“审的内容都比较宏观,审计着力点不像过去那么明确具体。”
为了解决审什么的问题,审计组翻阅了大量材料,包括国家有关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近十年省林业厅的年度工作报告。通过初步梳理,明确了此次审计范围主要聚焦林业、湿地、物种资源三大领域,聚力生态体系建设。
确定了审什么,还要解决怎么审的问题。审计组进驻后,就与省林业厅各个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展开座谈,全面了解各个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的职能、业务流程、所掌握的数据台账和指标数据形成的过程。
部门的数据相对比较单一,要求审计组在数据上深度挖掘。“我们从省测绘局拿来了卫星遥感数据和地理信息,与省林业厅的矢量数据逐项进行比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审计组还借力组建了一支专业数据分析团队,对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面积比例等指标进行验证,分析任务完成情况。
经过细致的比对分析,一些问题浮出水面。比如,审计林地的过程中,审计组抽查的50个图斑中,有3个存在林地非法征占用的问题,有个县两块林地未经林业部门审核而直接被批准为建设用地。
审计湿地的过程中,审计组发现我省目前实行的名录制管理与国家对湿地管理的新要求不符。根据2012年完成的第二次湿地调查结果,全省湿地总面积为111.01万公顷。2012年12月施行的《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仅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护名录的湿地进行保护,至2017年底全省已公布确认80个省级重要湿地和708个县级湿地,共36.79万公顷列入保护的范畴,仅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33.14%。而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则要求将全国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
审计组将这一问题写进审计结果,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建议省林业厅研究全省湿地分类、分级管理的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情况和评估结果,并向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启动修改《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接下来,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将在全省推开。“这次审计作为一次有益的探索,为全省部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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