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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取消领取社保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2018年07月30日 18:18:29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童伟宏

  浙江在线7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攀 通讯员 童伟宏)近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已全面取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并建立起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互联网+人社”远程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服务新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目的是从制度上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全体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冒领社保待遇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国际上通行做法。”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传统的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首次认证需要本人到场,行动不便者苦于在各网点间奔波,人户分离、异地居住者需要两地奔波;纸质认证需要到社区填写、盖章、证明自己“还活着”,令人感到繁琐和别扭,不够人性化。为方便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根据人社部的统一安排,我省已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

  取消集中认证并不意味不用认证。近年来,我省不断优化社保服务,对异地居住待遇领取人员,采取应用人社部退管系统,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认证通知,待遇领取人员就近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见面认证,认证信息发送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认证。对于本地居住待遇领取人员,我省则通过采取与公安户籍注销信息、民政殡葬信息等进行数据比对的方式完成认证。

  接下来,我省部分地区进行试点,通过社会化管理服务、“互联网+人社”远程认证等服务方式,更方便快捷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对于行动不便等人员,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提供上门认证服务。此外,省人社厅还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加强信息共享,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完成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的认证。在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各项举措的同时,我省也将依法依规严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加强风险防控,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对确认失去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停发社会保险待遇。发现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责令退回,并按《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责任编辑: 汪江军

标签: 最多跑一次;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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