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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闲事”的消防队长:矛盾不拖延 调解不留根
2018年08月06日 19:37:0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 叶小西

  浙江在线8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 叶小西)矛盾不拖延、调解不留根,是黄林锋调解矛盾纠纷的原则。52岁的他,是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专职消防队队长,也是当地有名的人民调解员,许多人慕名找他咨询法律、调解纠纷。

  “听说您调解比较有名,我和大伯家因为老房子拆迁补偿分配谈不拢,能帮帮忙吗?”日前,黄林锋刚到调解工作室,一名女子从金岙村赶来向他求助。女子家祖辈留下的老房子即将拆迁,可以得到20余万元补偿款。但这钱怎么分配,她与大伯家有不同想法。黄林锋了解情况后,立刻致电金岙村调解委员会,请他们一起参与调解。

  调解了一上午,双方终于平静下来,答应好好沟通,尽早把事情解决。

  像这样慕名来求助黄林锋的人很多。街坊邻居见到黄林锋,都会亲切叫一声“老黄”。村里有人遇到车祸,老黄主动帮忙调解赔偿事宜;有妯娌婆媳闹矛盾,他会给她们讲解法律知识;遇到邻里纠纷,他化身和事佬,找出双方争执的问题源头,分头劝和……12年来,老黄参与调解的大小纠纷700余件,调解成功率和当事人履行率均达到100%。不久前,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发布,老黄榜上有名。

  农村矛盾错综复杂,要做好民调工作,没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和过硬的调解技能是无法胜任的。用老黄的话来说,“民调工作光凭热情不够,还需要一定的‘道行’。”

  那么他的“道行”是怎样练就的呢?在老黄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他工工整整抄写的法律条文和案件笔记。老黄说,只要一接触矛盾纠纷,就能马上对号入座。把手抄本揣在口袋去调解,当场把有关的法律条文一字不差地讲给当事人听,然后依法作出调解意见,使双方心服口服。

  “忙起来不分白天黑夜,有时一天好几个纠纷同时在调解,从村里赶回家后累得连饭都不想吃,干这行真的需要有热情,不然干不下去。”老黄说,每当一件棘手案例圆满化解,自己都会由衷地感到快乐。这种快乐是他从事调解工作的动力源泉。

责任编辑: 蒋敏华

标签: 调解;黄林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瑶溪街道;消防队;龙湾区;慕名;法律条文;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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