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0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金倩 幸笑薇)“因为自己当时脑子一热,没能将公车私用的违纪事实向组织老老实实地交代,编造事实,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却是错上加错,感到非常后悔。”在接到处分决定的那一刻,岱山县金源水利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魏松国才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是多么恶劣,但悔之晚矣。
事情还要从2015年的国庆假期说起。10月4日至7日,魏松国指使该公司驾驶员徐某驾驶公车外出,接送他去看望住在定海的儿子,并参加在定海、宁波两地朋友的婚宴。10月7日,才驾车返回岱山。
“十一”假期过后,岱山县纪委将案件线索交办通知书发到岱山县农林水利围垦局纪检组。
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公车私用,本应好好向组织坦白,然而魏松国却动起了歪脑筋,盘算着如何可以瞒天过海、化私为公、免除处分。魏松国灵机一动,如果这个过程中有人能证明自己是因公出差,那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为抓住这能掩盖事实真相的“最后一根稻草”,魏松国立刻梳理出“十一”期间的行车路线,寻找所谓的最佳“出公差”方案。
他首先伙同岱山县岱南源水管理站站长施某,编造了10月4日大陆引水出水量异常的虚假事实,将因私去定海变成了因公去定海处理出水量问题。但定海的行程结束之后又去了宁波,这又如何跟组织解释呢?他的脑中迅速闪过宁波坤达管业有限公司这一业务往来单位,随后,一份购买管道配件的假合同马上拟写完毕发至对方公司,公车私用去宁波聚会被巧妙地包装成了去采购公司所需管道配件。为让事情更加“真实”,细心的魏松国还找来了“证人”——驾驶员徐某,让其在为自己公车外出定海处理出水量异常事件和宁波购买管道配件事情上做伪证。安排完这些之后,“胸有成竹”的魏松国走进了纪检组组长的办公室……
魏松国有问必答、信心满满,自以为这一套“有力证据”可以掩盖错误事实。然而,就是这样看似天衣无缝的说辞,让调查人员心生疑虑。而在进一步核对该车的行车轨迹后,调查人员发现公车进入定海城区,并未如魏松国所说的前往管理站,而是径直开去了酒店、住宅小区……调查人员以此为突破口,慢慢理清并还原了魏松国公车私用且对抗组织审查的过程。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魏松国身为共产党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公车私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在组织审查过程中有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另因其工作失职尚在处分期,最终,岱山县直机关工委给予魏松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岱山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免去魏松国总经理职务,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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