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在大港头镇开展督查。
浙江在线8月22日讯(通讯员 练舒芸 张勤 浙江在线记者 何双伶)“李某每年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江某直系亲属是公职人员,他们怎么能纳入低保户?自然灾害补助金额从300元到3000元不等,发放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资金互助会为何向非会员发放了借款?”近日,在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扶贫领域专项督查第二小组犀利“三连问”,问得在场干部面红耳赤。
7月26日起,区纪委联合财政、审计、农办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围绕扶贫工作作风、扶贫对象资格认定、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群众关注度较高、问题多发的领域,对民政局、残联和大港头镇、仙渡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我们采取倒查方式,从资金末端查起,先实地走访部分低收入家庭,查看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再带着问题到乡镇和部门检查扶贫专户、救助系统和台账资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部署,一行人“兵分两路”展开督查。
督查组进村入户核实扶贫资金发放情况。
“大叔,您最近一次领到低保金是什么时候?除了低保金外,还收到其他补助资金吗?”在大港头镇,工作人员选取4个重点村,进村随机走访70余农户,面对面仔细询问扶贫对象的资金到位情况,查看存折流水,并现场核查路基及路面硬化工程等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回到乡镇,督查组不听汇报,直接核实低收入农户扶贫资金、临时救助资金、残疾人补助等资金台账。
督查组入户检查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情况。
“扶贫资金无小钱,扶贫领域无小事,必须‘锱铢必较’!”部门督查组组长陈君佐说,“检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些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该退回的退回,该整改的限期整改。”在乡镇督查组进村入户的同时,部门督查组则来到区民政局、区残联,认真翻阅近3年的会议记录、账目凭证和扶贫资金的政策文件,着重对资金的拨付情况、民主决策情况和干部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检查。
督查组就相关问题与民政局干部开展个别谈话。
据统计,此次督查召开专题座谈会4次,开展个别谈话6人,发现扶贫台账资料严重缺失、资金申报程序不规范、低收入和低保边缘户认定不精准、低保金虚报、资金拨付慢、扶贫项目推进不力等问题25个,督查组当场将督查结果反馈被督查单位,并提出6方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力度,并适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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