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原料药采购会上。视觉中国供图
浙江在线8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詹丽华)此前,媒体刊发《暴涨99倍的原料药,背后谁在炒》的报道,在医药圈持续刷屏,引发了业内对原料药垄断“顽疾”的持续讨论和关注。
今年以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官网已经两次公布了18种纳入(和临时纳入)供应紧张目录的药品。不止是浙江,辽宁、广西、宁夏、山西、云南、贵州均发布了短缺药品清单,涉及药品数十种。有部分药品被多省纳入供应紧张清单。可见,这种因原料药而起的药品短缺非常普遍。
为什么原料药涨价如此疯狂?
一位业内人士毫不讳言,其中虽然有环保要求提高让药企生产成本增加的客观原因,但究其根本,祸起垄断。“为谋求经济利益,有些原料药企业甚至自觉做了垄断者的同谋‘共犯’。”
上下两头的钱都赚了
垄断带来的经济利益显而易见。
比如原料药葡萄糖酸钙,其制剂产品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1g)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常用低价药,今年以来已先后被广西、云南等6个省份纳入短缺药品清单,部分地区为保证供应不得不将它移出低价药清单并取消低价药挂网资格。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全国市场份额差不多是每年2亿支的用量,这其中的垄断利润数以亿计。”此前曾向记者爆料的一位业内人士说。
从2013年青海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的结果来看,当时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1g)的中标价是0.3~0.35元/支。此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大概两个月前,有生产企业发布调价函,称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决定将该产品的价格调整为18元/支。垄断前后,价格暴涨了五六十倍。以每年2亿支的用量来算,因为垄断经营,凭空而来的利润有多少?足够让垄断者为之以身试法。
“炒家为了笼络原料药厂加入垄断,往往会以高出市场的价格支付保证金,药还没出厂钱已经到账,这种好事有几家企业能抵挡住诱惑?”一位曾经接触过这类所谓“经营公司”的药企负责人透露,垄断经营公司上游控制原料药厂,下游还想控制制剂企业,“通常会给两套方案,要么以数十倍的价格向总经销购买原料药,要么被对方垄断包销制剂成品,作为交换原料药价格可以少涨几倍。这样上游、下游,两头的钱他都赚了。”
最后苦的总是患者
专家表示,原料药分为发酵型和合成型两类。发酵型的上游为粮食,合成型的上游是原油,这些上游材料价格的波动都会影响到药品的生产。
原料药到底有多重要?药品价格相关监管机构负责人曾表示,我国上千种原料药中,有约50种原料药只有一家企业取得审批可生产,一家原料药甚至要供应上百家制剂生产企业,市场依赖度可见一斑。原料药大幅涨价,制药企业要么被迫停产,要么跟着涨价,基本没有第三种选择。
被迫停产,直接造成部分医药产品供应紧缺,各地持续扩大的短缺药品清单,与原料药垄断现象愈演愈烈不无关联。
浙江的情况还稍好一些。“(浙江)有传统,多数浙江药企的主营制剂基本是自己生产原料药,或者有自己的生产基地。”这位药企负责人说,这样就算附带生产的药品被迫停产,至少不会伤及企业根本。
然而,对患者来说,受到的影响并不会因地域而不同。本报报道之后,在跟帖中反馈某种常用药三四年时间售价涨了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读者不在少数,可见,尽管部分纳入医保的药品因为有“限价采购,医保支付”的保护措施,但垄断行为事实上已经对消费者造成压力。
药品是特殊商品,对病人属于“刚需”。药品价格上涨,最终,都由医保和消费者买单。“事实上,原料药垄断是养肥了垄断方,坑害了医保和消费者。”另一位药企负责人私下承认,其生产的一种制剂药品年前年后价格差不多涨了5倍,而且不排除继续涨价的可能,“我们可以不主动涨价,但让企业来承担原料药暴涨的不合理成本上涨我们也不愿意。你去问问,谁会愿意?”
省物价:将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原料药产业的市场集中度高,部分原材料药生产掌握在少数的生产企业手中,易于产生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浙江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原料药价格异常上涨的情况,价格主管部门一直在跟进,“上半年,我局也陆续接到下游企业对部分原料药涉嫌垄断情况的反映,从初步调查情况看,涉及企业大部分在外省,下一步还需要国家层面协调组织实施进一步调查。”
“由于原料药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该类价格垄断案件大都涉及全国不同地区的多个调查对象,基本都由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组织查处,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以协助调查为主。”这位负责人解释说,2017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发布了《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从机制上解决当前原料药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那之前,发改委制定下发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明确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域各类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违法性认定以及价格垄断协议的豁免条件等,并提醒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行为。
那么,原料药垄断案件调查到底难在哪里?
“从已有的执法实践来看,反垄断案件调查难度较大,主要是相关证据的提取难度很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用于搜集线索、外围摸底、调查取证、数据对比、经济分析、固定证据、接受自认、案件审理、实施处罚等工作。”这位负责人表示,就原料药垄断案件而言,涉及企业分布在多地,牵涉到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仅靠某个省份的调查往往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相关案件的反垄断调查需要国家反垄断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或授权。“且经过近两年对原料药垄断案件的查处,原料药企业的垄断行为变得更为隐蔽,让调查取证工作变得更加困难。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反垄断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围绕执法中碰到的问题开展研讨分析,同时积极搜集案件线索,及时向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反映情况,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国家和省层面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位负责人表示,除了调研走访,“约谈”也会是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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