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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问题产品还向患者讨锦旗 海宁这家药店被罚120万元
2018年12月03日 18:27:3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吴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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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2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最近,嘉兴海宁市区有一家保健品店,被罚了120.56万元。

  据悉,被罚的这家店位于海宁市区水月亭路上,店名叫“玥怡医疗器械店”。今年6月,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已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12月3日,记者自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经查明,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采取会议营销形式销售“嘉美康”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及“东贵堂”松花粉片压片糖果。查实当事人以体验活动、观看视频、主持人讲课的方式,利用经营场所悬挂横幅、锦旗、讲课的宣传形式,宣传其销售的产品具有净化血液、使血液PH值保持弱碱性,治疗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颈椎疾病、静脉曲张、帕金森、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的疗效。

  “用店家的话说‘包治百病’。”一名参与侦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说。

  但实际上,当事人销售的“嘉美康”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适用范围为“对神经衰弱、失眠、便秘有辅助治疗作用”。令人震惊的是,这台售价11000元左右、引无数患者争相购买的“治病神器”,其类似产品在各大网购平台只卖2000元左右,两者存在5倍多的价差。另外,“东贵堂”松花粉片压片糖果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不仅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经检测还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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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检查过程中,住在附近的许多居民反映,这家店经常有很多老人来排队,店里的工作人员给老人们讲课,让他们买东西。“有时候店里会放一些音乐,还会吵到小区里居民的休息。”家住附近的李阿姨说。

  “当事人对其销售的‘嘉美康’低、中频高电位治疗仪作与实际用途、适用范围不符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同时,当事人的虚假宣传,存在欺骗、误导了消费者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说,更荒谬的是,经核实,店里悬挂的锦旗竟然都是店家向消费者索要的。

  对此,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120.56万元的罚单,这也是嘉兴全市相关整治中罚款有史以来最高的一次。

  今年以来,海宁针对经营者利用会议、店堂等场所采用虚假宣传方式推销保健类产品、误导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高价购买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查办保健品会销违法相关案件20余件,取缔违法会销窝点、场所10余个,罚没款合计220余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责任编辑: 陆海旻

标签: 海宁市;保健品;当事人;嘉兴;电位治疗仪;宣传;管理局;执法人员;讲课;松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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