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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 浙江泰隆银行松阳支行被罚35万
2019年01月10日 14:15:50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胡昕然

  浙江在线丽水1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胡昕然)记者今日从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获悉,因存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的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依法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松阳支行实施处罚,根据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松阳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章志英,该支行存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的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5万元。

  随后,记者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按照法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早在2017年,银监部门就提出,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然而随着楼市信贷政策的收紧,传统的房地产行业陷入“钱荒”,无论房企还是购房者,都在千方百计的寻找资金。此种情况下,以消费贷、信用贷等方式为掩护,大量资金违规楼市,2018年8月29日,银保监会召开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提到要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但仍有购房者通过各种违法方式获取银行资金。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银行信贷流入楼市是因为房地产市场具有高资本回报,投资收益较高。但违规放贷或信贷资金监督不力极易导致借款人违约风险和骗贷案的发生,给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埋下风险隐患。此外,信贷资金绕道流入楼市,会导致居民杠杆率上升以及股市、楼市泡沫增加,增加经济风险。

  以下为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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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艺

标签: 银行;信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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