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鹏)1月15日,记者从浙江“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8年,全省“扫黄打非”工作以互联网为主战场,狠抓市场监管,严查大案要案,有力净化文化市场。一年来,全省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50万余件,删除处置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210万余条,查办各类案件1113起,刑事处罚 1035人,行政处罚 671起。
为持续保持“扫黄打非”的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违规者,浙江省还公布了2018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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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一、杭州市“9·28”漫画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8月中旬,杭州市公安局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省公安厅线索通报,“喵喵漫画”网站大量发布淫秽色情漫画。杭州市公安局立即会同下城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5人在杭州市注册网络公司,从境外购买数据资源,搭建“喵喵漫画”的淫秽色情图片网站,通过游戏和网络小说平台快速拓展渠道进行推广传播,引诱网民付费观看银淫秽色情图片。该网站累计注册用户800余万人,付费用户25万人,大部分是中学生,充值金额达1238万,浏览点击达1.6亿人次。2018年9月28日,专案组成功将5名犯罪嫌疑全部抓获。目前,此案已交至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宁波市查处“2·01”“问题地图”系列案
2018年,宁波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宁波海关、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破获了“问题地图”系列案件。2018年1月至3月,宁波海关先后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移送五批次“问题地图”案件线索,涉案地图29600余张。经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深入调查,省内共7家外贸企业和3家印刷企业未经地图主管部门审核,非法出版、印刷、发行“问题地图”。2018年6月,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对系列案件依法作出没收非法地图、罚款1万至3万元、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三、杭州市上城区“11·23”网络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案
2018年4月,杭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案。经查,2017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开发并利用“九月久”网络直播平台,在境外搭建网络服务器,招募女主播进行淫秽表演,通过用户充值“打赏”主播等途径非法获利,涉案金额达千万元。2018年4月2日,专案组分别赶赴北京、福建、辽宁、广东、山东等地进行抓捕,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等28人,现场查获大量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案件已移交至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宁波市宁海县“4·24”利用微信打赏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4月,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利用“旺旺”微信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2018年1月,湛某某等四人合伙,出资开发微信视频打赏平台,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招收代理商,收集淫秽视频6万余部(其中包括大量涉幼女淫秽视频),上传至平台供“代理商”推广,“代理商”在微信群中发布淫秽视频链接,每部2至30元,平台收费后与代理商分成,案件涉案金额超1000余万元。2018年4月24日,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目前,案件已交至宁海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嘉兴海宁市“5·30”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8年6月,嘉兴海宁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了一起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等人从2017年11月开始在网络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累计销售非法出版物2900余册,涉案金额30余万元。8月,专案组深挖线索,扩线侦查,成功抓获从事非法印刷出版物的犯罪嫌疑人邹某某等3人,现场查获电脑以及移动存储中的pdf电子书母版24906本,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交至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六、绍兴嵊州市“2·11”特大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2月,嵊州市警方接市民举报,称其未成年儿子手机微信群经常收到付费淫秽视频链接且可观看。经查,该网络平台招收代理从各种渠道搜索淫秽色情视频转化为收费链接,再将链接发送到各个微信群中,日最高盈利近50万,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2月、3月,嵊州市公安局专案组先后抓获网络平台经营人李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已交至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七、金华市武义县罗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8年3月,武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2017年4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人利用微信建群,通过淫秽网站下载淫秽电影视频资源1万余条,建立淫秽视频代理群11个。2018年3月至4月,专案组分四批次共12个抓捕组,分别赴广东等9个省市实施抓捕,成功抓获吴某某等9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手机100余部,扣押违法所得2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八、绍兴市“5·11”网上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8年7月,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省公安厅指导绍兴市公安、文化等部门,破获了一起网上销售非法出版物案。经查,温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境外网站下载非法出版物,在境内印刷厂批量印制,在网络电商平台开设网店销往全国,累计销售非法出版物2万余册,涉案金额250万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网店20余家,目前,案件已移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九、丽水市遂昌县“9·26”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7年9月,遂昌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微信群内传播淫秽小视频及淫秽图片链接牟利。经查,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陆某某搭建“23平台”淫秽视频网站,日均上传淫秽视频、图片达7000余部(张),日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非法获利超过5万元。2018年1月,遂昌县公安局专案组前往广东省将“23平台”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陆某某等8人抓获归案,捣毁传播淫秽物品窝点3处,缴获电脑13台,现金人民币300余万元,银行卡100余张,手机53部,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目前,此案已移送遂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十、台州市三门县杨某某等人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18年4月,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工作人员在消防巡查时,发现一出租房内有大量无刊号非法出版物,立即向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报告。经查,卢某某等人在天台设印刷厂专门从事非法印刷,利用网络平台向全国各地销售。2018年5月,三门县公安局专案组在天台和三门两地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扣押涉案车辆2辆,银行卡11张,冻结资金20余万元,查扣非法出版物30万余册,捣毁生产印刷窝点3个,存储仓库4个,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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