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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杭州1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刘子瑜)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9年春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明确今年春节杭州依然按规定禁售禁放烟花爆竹,除夕、初一、元宵将突出严查!违规最高罚10万。
按照今年规定,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以及含西湖名胜风景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存货”须上交辖区派出所,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及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由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不仅如此,今年还规定在禁售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非禁售禁放区域内,非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超过三十千克的烟花爆竹制品。
违规如何处罚?按照规定,如果在禁放、禁售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销售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批发经营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或安监部门举报,今年,对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的市民,由安全监管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奖励500-3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0元。
由于近年来网络快速发展,部分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销售、运输有从线下转移到线上,转移到微信QQ群、朋友圈的现象,面对这种网上销售、运输寄递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采取措施重点打击。
接下来,杭州市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将加强收费站点、治安卡点、查报站以及高速匝道口、国道、省道、公路稽查堵控、流动巡查,有效堵塞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尤其在除夕、正月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执法,严查违规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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