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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监委正式聘任24名特约监察员
2019年02月21日 18:45:1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李鹏 通讯员 颜新文 陈信翰
【摘要】 2月21日,浙江省监委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24名各界代表被省监委聘任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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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图片来源: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浙江在线杭州2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李鹏 通讯员 颜新文 陈信翰)2月21日,浙江省监委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24名各界代表被省监委聘任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

  据了解,特约监察员是经层层推荐产生的。他们当中有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热心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方面有独特优势。

  省监委为何要聘任特约监察员?据介绍,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个好帮手;从正风反腐面临的形势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支生力军;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盏“探照灯”。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贯彻始终为了人民、时刻依靠人民这一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凝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

   特约监察员将围绕监察权力行使,拿起“聚光灯”,当好“监督员”。围绕正风反腐政策制定,拿起“谏言笔”,当好“智囊团”。围绕民情民意收集反映,拿起“广角镜”,当好“连心桥”。围绕舆论氛围引导营造,拿起“传声筒”,当好“领唱者”。

   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省纪委省监委还专门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要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参与纪检监察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研究讨论,对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监察委员会;监察员;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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