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全媒体播报 正文
杀害女儿同学 温州这名“疯狂父亲”被判死刑
2019年03月01日 16:34:4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温萱
【摘要】 3月1日下午,此前曾轰动温州的“杀害女儿小学同学”的“疯狂父亲”林建厦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接受公开宣判。

IMG_4384.JPG

  庭审现场。 温州中院 供图

  浙江在线3月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温萱)死刑!3月1日下午,此前曾轰动温州的“杀害女儿小学同学”的“疯狂父亲”林建厦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接受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殁年9周岁)发生小摩擦,林建厦因叶某某未按其要求公开向女儿道歉而起意报复。同年9月21日16时15分许,林建厦随身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进入叶某某所在的瑞安某小学,将其带至男厕所并残忍杀害。后林建厦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达将其抓获。经鉴定,林建厦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IMG_4383.JPG

  庭审现场。 温州中院 供图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建厦持刀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建厦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虽可对其认定为自首,但因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 王艺

标签: 庭审;死刑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