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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丽水市林业局副局长麻飞鹤因受贿获刑
2019年03月19日 11:58:0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吴佳蔚
【摘要】 3月18日上午,原丽水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麻飞鹤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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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人民法院 供图

  浙江在线丽水3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3月18日上午,原丽水市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麻飞鹤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松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该案也是丽水市首例认罪认罚职务犯罪案件。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麻飞鹤犯罪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法律的适用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对双方有争议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听取麻飞鹤最后陈述。

  期间,在被告席上的麻飞鹤几度哽咽,其声泪俱下的忏悔也警示了全体旁听人员。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麻飞鹤在担任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丽水市林业局副局长期间,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投标、使用临时用地、承揽工程等方面,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9.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庭审注重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简化庭审程序,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麻飞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19.8万元及大众迈腾汽车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 王艺

标签: 人民法院;松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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