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西湖法院 供图)
浙江在线杭州4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一次酒驾,断送三个幸福家庭。4月29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杭州送奶工被撞身亡案”在杭州西湖法院开庭审理。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12月26日凌晨,被告人朱某饮酒后驾驶临时号牌小型轿车,从某停车场出发,经同车的该车所有人被告人徐某指导如何操作后,驾车途经莲花街、竞舟路停车,由被告人徐某下车帮助被告人朱某调试驾驶室座椅,后被告人朱某再次驾车行驶。同日3时52分许,当被告人朱某驾车沿文三西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严重超速(经鉴定事发时车速为113.18km/h)且未注意前方车辆、未采取有效措施,将正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在此路段的被害人汪某撞抛落至对向车道,致使汪某被对向车道的车碰撞、碾压而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朱某、徐某在案发现场被查获。经抽血检验,确认被告人朱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7.8 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作为车辆所有人,明知被告人朱某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其使用,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发过程的道路监控画面。(杭州西湖交警 供图)
庭审过程中,被告辩护人表示,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和认定的事实无异议。但鉴于被告人朱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家庭困难,请求法庭从宽处罚。另外,被告人徐某具有自首、从犯情节,且案发后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请求法庭从宽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
记者了解到,被害人汪某老家在安徽,遇害时53岁,来杭从事送奶工作不到半年左右。“汪大姐平时人真的挺开朗的,和其他送奶工也很聊得来,这段时间她平均每天要起早贪黑送100多盒牛奶,今天只配送了一小部分,其他的都撞了……”一位熟悉汪某的邻居事后这样说道。
据汪某的儿子小刘回忆,母亲一直是个艰苦朴素的人,为了养家,一天甚至打三份工,“每天凌晨两点多,她(汪某)就要起来去送牛奶,一直到早上七点回来后,马不停蹄地去做家政保洁,中午十二点,还要赶回家,为我们做饭烧菜,很多时候还没顾得上休息,下午又要去另外一户人家做钟点工,一直到晚上八点才能回来……”
然而,这场交通事故彻底带走了小刘的母亲,也给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蒙上了一层生活的阴影。
得知这一情况后,汪某生前所在乳品公司表示,愿意为小刘一家提供必要的帮助。
当天11时5分,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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