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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坦陈执法存在“难题” 《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已列入立法计划
2019年05月14日 10:47:55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刘子瑜 董洁 郭清源

  浙江在线杭州5月1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刘子瑜 董洁 郭清源)5月8日,浙江在线刊发了《"新国标"实施半月 杭州"超标"电动车仍可违规销售上牌》,报道刊发后,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度重视浙江在线新闻报道,近期,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交警部门坦言目前执法存在"难点"。

  "改装"实则恢复车辆原状

  "报道刊发后,我们第一时间对车管所外围进行摸底调查,开展整治行动,"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处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基于这种行为存在一定的扰民。"

  此外,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所长陈巍表示,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规定》,上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标准,列入省经信厅《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

  "但少数生产企业、销售单位未按申报《公告》目录时的参数生产和销售,例如申报《公告》目录时车辆轮径为16英寸,生产、销售时为14寸" 陈巍称,还有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存在擅自拆卸,致使上牌前出现所谓的"改装",其目的是恢复《公告》目录原状行为。

  "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上牌,所以才会出现所谓的车辆‘改装’情况,因为只有符合《公告》目录的,才能够申请上牌登记。"陈巍说,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系统中的《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目录,详细地记录了车辆品牌型号、目录照片、蓄电池额定电压、电机功率等主要技术参数。

  5月16日起"旧标"停止上牌

  陈巍又说,车管所的职责是负责非机动车注册登记,符合上牌登记要求的予以核发牌证,不符合的不予上牌。

  不过一旦取得牌照离开车管所,"车管所就很难进行监管。"

  但路面执法检查也有"难题",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长期以来严格执法,联合多部门对超标车严查严处,但仍存在一定难度:"一是车辆保有量较大,截至4月30日,目前全市主城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登记注册254.18万辆,路面警力有限,二是一旦取得合法牌照,理论上就具有路权,交警部门在查证涉嫌超标车时需要对车辆鉴定,时间跨度及难度较大。"

  他透露,治理"超标"车辆主要还是要控制源头,最新消息是:目前交警部门正在联合多部门整治"超标"电动车,主要集中在"生产端"和"销售端","我们也走访了大批企业和门店,要求他们按照要求生产、销售车辆,4月15日以后绝对禁止销售非标和超标车辆。"

  目前,交警部门已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下一步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该负责人明确到,从5月16日起杭州市所有车管部门均无法给旧标车上牌,"此前旧标车上牌延期一个月,截止到5月15日。"

  浙江正在制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实际上,非机动车管理一直是难点。2017年,浙江省人大代表李飒提交了"尽快制定《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

  她告诉记者,非机动车管理尤其是电动自行车管理仅靠交警一个部门是不行的,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目前国家对电动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等环节尚无统一的法律规范,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生产与标准脱节、销售与登记脱节,导致超标车泛滥。

  她建议制定《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通过明确各级政府职责,细化交通管理、质监、市场监管、城管、环保部门等在电动车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执法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电动车管理工作合力。

  今天上午,浙江在线记者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安排中,已明确9件初次审议项目,其中包括"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此外,记者刚刚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浙江省公安厅起草了《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加速推进下一步工作。

责任编辑: 周舸

标签: 非机动车;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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