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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受理全国首例海龟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9年05月22日 09:59:5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王舜毕

  浙江在线宁波5月2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王舜毕)随着第十九个“世界海龟日”(5月23日)即将来临,今天下午,宁波海事法院联合舟山市检察院共同举办“守护海洋”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通报宁波海事法院已立案受理全国首例海龟保护公益诉讼案。

  2015年至2018年,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立案侦破了三起重大涉嫌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案件后移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公诉。

  据检方审查证实,被告沈大勇等3人、被告杨士秀等7人、被告刘阳等5人为非法获利,在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分别从舟山市普陀区、定海区各码头停靠的渔船及他人处,非法收购海龟,后通过长途客车托运、驾驶货车等手段运输至广东出售,案涉蠵龟、海龟共236只,经鉴定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5月22日,舟山市检察院向宁波海事法院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侵权责任分别提起三起民事公益诉讼,三案诉讼标的金额达657万余元。法院当场立案受理。

  宁波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章青山表示,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呼吁社会公众自觉提升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积极培育通过民事公益诉讼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 王艺

标签: 海事法院;海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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