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 龚成 摄
浙江在线杭州6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蔚 通讯员 阮家骅)6月24日上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4984件6671人,提起公诉6528件8938人,有罪判决率100%,在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上取得了新成效。
5月10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家庭式”涉毒案件。 丽水中院 供图
新型毒品、网络涉毒日增
青少年成受害群体
记者从省检察院公布的数据获悉,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数、人数,分别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5%和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数、人数,分别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和5.7%。总体来看,毒品案件总数、涉案人员数仍在高位徘徊,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率偏高,禁毒形势严峻。值得注意的是,因浙江当前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较多,制毒活动有向省内渗透的苗头。
不仅如此,检察机关对近两年来办理的毒品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蓝精灵”“小树枝”“咔哇潮饮”“邮票”等一批新类型毒品案件频发,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案件时有发生,新类型毒品主要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不少“90后”、“00后”青少年身陷其中,成为主要受害者。杭州检方办理的吴某某等人走私、贩毒毒品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件。
2013年11月至2017年10月,吴某某等人为牟取利益,在明知国家对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管制的前提下,将网购的该类物质通过快递运输至国内货运代理公司,再以国际快递邮寄给境外买家。2019年5月,吴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八年不等,其中90后被告人孙某某获刑八年。
除了青少年涉毒危害,以QQ、微信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正逐渐成为毒品犯罪新的滋生地。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隐蔽性做掩护,购买制毒工具、原材料,获取和传播制毒方法,物色、诱骗、招募“马仔”,买卖、吸食毒品的渠道,达到人钱分离、人货分离的违法目的。
6月12日,台州启动“千名禁毒讲师进千企入千村”活动。台州市禁毒委 供图
源头打防、突破“零口供”
高压迎击“扫毒之战”
迎击“扫毒之战”,浙江检察如何亮剑?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表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打走私、制毒和大宗贩毒等源头性犯罪,重点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和毒品再犯,对于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贩毒、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等犯罪行为绝不手软。
其中,针对毒品犯罪隐蔽性强、取证难、“零口供”、翻供多的特点,浙江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规范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取证,注重通讯记录、转账记录等客观性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构建完整的证明体系,并对重大、疑难、复杂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提升毒品精准打防力度。
接下来,浙江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强对漏罪和漏犯的追诉工作。另外,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强化毒品犯罪检察工作,并努力做好办案之外的“文章”。比如,在办案中注意发现禁毒工作在社会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健全制度、改进管理等意见,督促行政部门及时弥补“漏洞”;以庭审为主要阵地重点宣讲毒品的危害和有关毒品的刑事法律政策,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并推动毒品普法进校园、进社区,着力预防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形成预防毒品犯罪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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