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7日讯(通讯员 陈谊 浙江在线记者 贾晓雯)近期,中共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发印发《关于开展向金健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下称《决定》),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金健勇同志学习。
金健勇,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城南派出所所长,一级警督警衔。金健勇在工作中严格律己,鞠躬尽瘁,曾先后获“最美杭州人”、杭州市劳动模范、杭州市道德模范(平民英雄)、杭州市“十佳人民警察”等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1次。
2018年9月19日凌晨,金健勇在连续工作48小时后,突发脑溢血倒在值班岗位,虽经多方竭力救治,始终处于重度昏迷状态。6月2日,金健勇因医治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6岁。
从警23年来,金健勇同志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秉持“人民在我心中、我为人民服务”理念,扎根基层、忘我工作,竭诚为民、鞠躬尽瘁,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是浙江公安队伍模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总要求的杰出代表,是新时代红船卫士的优秀楷模,也是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弘扬英雄事迹、激发队伍士气,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省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金健勇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把开展向金健勇学习活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与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公安民警积极投身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自觉做到学先进、见行动、比贡献、做示范,进一步弘扬红船精神,勇当时代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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