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尧典桥路上一辆停了两三年的“僵尸车” 见习记者 朱研 摄
浙江在线杭州8月9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朱研)8月9日上午10点30分,江干区尧典桥路上,一辆在免费泊位上停了两三年的“僵尸车”被拖走了。这是自7月下旬以来,杭州城管局、房管局、交警局等10个相关部门展开联合整治后实施拖移的其中一辆。
“僵尸车”破损严重车内满是垃圾 见习记者 朱研 摄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处理的“僵尸车”车身贴满广告,车窗破损,车内都是垃圾和灰尘,车胎也都瘪了。
“僵尸车”破损严重车内满是垃圾 见习记者 朱研 摄
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副主任王伟表示,尧典桥路从池塘庙路口到董家桥路口一共有80多个免费泊位,现场包括这辆车在内已经发现6辆疑似“僵尸车”,分别在走处置流程。
早前江干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已对车辆开具“‘僵尸车’整治工作告知书” 见习记者 朱研 摄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杭州市区“僵尸车”专项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7月下旬至10月15日是“僵尸车”集中整治期。国庆前,杭州的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的僵尸车将被基本清理。
据统计,截至8月7日,杭州全市范围发现疑似“僵尸车”2512辆,其中数字城管普查发现780辆,各区县自查发现1729辆,市民投诉举报3辆。上述车辆中已取得车辆所有人联系的978辆,无法联系的568辆。目前,取得联系后车辆所有人自行整改的371辆,实施拖移的92辆,拖移后领回15辆。
关于“僵尸车”的危害,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二队队长楼文晓说:“‘僵尸车’大都破损严重,车内电器老化且油箱内可能剩有余油。行人的一个烟蒂或是太阳长期的暴晒都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僵尸车”还存在长期无偿占用公共空间,妨碍交通安全通行,有碍市容观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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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僵尸车”认定标准
目前,对“僵尸车”认定还未有明确法律解释,也未有硬性规定标准,主要从解决目前城市“僵尸车”侵占市民公共利益,影响市容观瞻的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的要求出发,总结出几条较直观的特征作为“僵尸车”认定标准。即长期无偿占用公共空间,妨碍交通安全通行,有碍市容观瞻的废旧、报废机动车辆,符合以下特征之一,为疑似“僵尸车”。
1.外观残旧破损,积灰严重、长时间停放未有移动车辆;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或影响消防安全的破损车辆;
2.轮胎干瘪的机动车辆;
3.无牌无证及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机动车辆;
4.失去使用功能的机动车辆。
二、“僵尸车”发现的处置流程
根据《杭州市“僵尸车”治理实施意见》,“僵尸车”处置主要分为“发现、认定和告知、拖移和领回、存放和公告等步骤。
第一步骤:发现
各部门、物业公司或者产权单位等,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信访投诉和媒体监督曝光来发现。
第二步骤:认定和告知
发现疑似“僵尸车”后,城管、交警等部门通过车牌、车架号码、车内物品等信息进行初步核准,对有明确车主的要求其通过清理、维修、续费和驶离等方式进行整改。
第三步骤:拖移和领回
1.停放在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和城郊公路以及城市泊位内的“僵尸车”,交警、城管等部门和道路停车管理部门进行拍照和登记后,告知车主限期接受处理,并依法实施拖移或委托交警拖移。对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城管等管理部门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道路停车管理部门缴清停车相关费用后由车主取走车辆。
2.停放在泊位内、住宅小区、产权单位的,由管理单位拍照和登记,并在委托交警部门对车辆实施拖移后告知车主。车主前来接受处理的,在缴清停车相关费用后,由车主取走车辆。
第四步骤:存放和公告
“僵尸车”被拖移后,统一存放到指定的停车场地进行保管与后继公告处置。纳入统一存放的“僵尸车”出入停车场地必须凭城管、交警等部门的书面证明。
三、车主查询“僵尸车”去向方式
可以向各区整治专班查询,也可向几个专用停车场查询。
四、杭州各区停放“僵尸车”专用停车场
1.西湖区转塘村口停车场 地址:大中线与灵龙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18858167944郑先生;
2.江干区石德立交西北角停车场 地址:石桥路与德胜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13758218617郑先生;
3.拱墅区康桥西杨区块空地 地址:康桥路与丽水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13588869510董先生。
五、“僵尸车”车主拿回被拖移车辆流程
车主应根据责任部门告知情况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理,如属违法停车应至交警或城管部门等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如属道路公共泊位欠费应到属地道路停车部门缴清费用,然后车主可凭违法停车处罚缴款凭证,缴清泊位停车费凭证等处置证明,由部门出具《放行单》即可前往拖移车场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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