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全媒体播报 正文
安庆146家企业被指“串标”,2336万元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2019年10月30日 03:28:1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肖淙文 见习记者 徐雪纯

W020191029779690457267.png

  浙江在线安庆10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肖淙文 见习记者 徐雪纯)近日,“安徽146家企业涉嫌串通投标,被没收2336万元保证金”的事,在微博等平台上成为热门话题。一个项目数百家企业投标、826万元的项目没收保证金达2336万元……因为这些“悬殊”的对比,很多网友直呼“有点看不懂”。究竟发生了什么?

  10月29日,记者登录安徽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现,数天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安庆市公管局关于对安徽恒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6家企业违法投标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显示,在安庆经开区天宝新苑、站东花园小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中,146家企业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各16万元,合计2336万元。

  记者随后走访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下简称公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罚没保证金”确有其事,公管局主要履行监管职责,保证金的处置将由业主方和投标人协调。

  据了解,今年4月22日,安庆经开区天宝新苑、站东花园小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该项目的工程投资为826万元。开评标时发现,共有416家企业现场参与投标。

  “投标企业数量异常。”《通报》中称。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往常这样的项目投,标的只有一百多家企业。”

  比异常的投标企业数更令人觉得蹊跷的是,招标人收到的标书文件内容惊人的相似。5月10日,安庆市公管局发布通知称,在评标复合中发现异常情况,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处理过程中依据相关规定,保证金暂不退还。

  按照常识和规律,不同单位出于不同的考量,如无提前商量谋划,针对同一项目中涉及的清单特征、工程量、报价等内容不会完全一致。

  但据《通报》,安徽恒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6家企业的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大型土石方、道路等部分组价形式等内容,均存在不同单位同一子目的消耗量及组价异常相同,组价及补充定额编号异常相同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这样的现象可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W020191029789109225786.png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投标人(供应商)及受让人(竞买人)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公管局决定,对146家企业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披露,披露期为6个月,披露时间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同时,根据《安庆经开区天宝新苑、站东花园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146家企业投标文件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每家16万元的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天目新闻记者随后找到了《通报》名单中的数家企业。他们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被认定存在“串标”行为的安徽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施泽照告诉记者,此次项目相对利润较高,这是公司专程从池州赶来参与投标的主要原因。

  对于被认定“串标”,也有部分企业表达了不同意见。其中一家企业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公司普遍使用同一款清单计价软件,因此容易出现“套项文字描述相同”的情况;还有企业透露,当地不少公司为压低成本将“工程预算”这一项外包,因此可能出现同一个公司接了多家企业的外包任务,最终导致出现报价高度一致的情形。

责任编辑: 吴佳蔚

标签: 串标;企业;安庆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即时报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img.zjol.com.cn/mlf/dzw/zjxw/gdxw/ycxw_zxtf/201910/W02019103041294404905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