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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协委员陈海英:不让受侵害未成年人受“二次伤害”
2020年01月15日 10:17:16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朱研 汪驰超 编辑 余西萌

  浙江在线1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朱研 汪驰超 编辑 余西萌)如何建立受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取证、保护机制,是浙江省政协委员、宁波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陈海英参加今年浙江省两会时所带来提案。

  在确保警方正常取证的情况下,怎样保护未成年被害人不受到“二次伤害”?

  “除了在日常教育中让孩子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之外,在社会构建一个保护体系尤为重要。”陈海英说。据统计,性侵害案件的隐案比例是1:7,也就是说有1起性侵案件被曝光,就意味着至少7起性侵案件发生。这使得能够将犯罪嫌疑人顺利定罪,并受到惩罚变得尤为关键。

  “未成年人认知能力低,受侵害往往不会注意保留证据,再加低龄儿童证言证明力问题,使得取证指控犯罪存在一定困难。”陈海英介绍,宁波鄞州区检察院于2016年在鄞州区第二医院设立了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点。办案点内设计温馨,并设有各类符合儿童心理的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案件,由专业人员对儿童进行心理干预,同时确保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第一时间同时介入,避免不同部门多次取证对儿童造成“二次伤害”。

  大部分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家庭条件相对困难,而儿童受到侵害后,无论是心理或是身体上的治疗恢复费用相对高昂。“除了取证、办案以外,救助方面也构建‘一站式’综合救助体系,搭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支持体系,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尽早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生活。


责任编辑: 张艺萌

标签: 未成年人;浙江;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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